山西长治的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持械上门讨说法遭反杀案,又有隐藏的细节被披露! 这起案件一审结束之后,被告律师李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庭审的细节,检方认为申某造成死者郭某妹夫受重伤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与此同时他还透露,郭某妹夫身上的伤是另有凶器,而这个凶器应该是剪刀,可现在这把伤人的剪刀却不翼而飞了。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其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隐藏的关键信息。而申某当时是拿刀伤的人,但是死者的妹夫却是另外凶器所造成的,那说明凶手是另有其人。 那这个凶手,有可能是申家这边的人,也有可能是郭家这边的人。可如果要是申家这边的人,郭家绝对会追究到底,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只追究一人的责任。所以有可能刺伤死者妹夫的,是郭家自己人。现场当时的情况比较混乱,而且从申家后来提供的视频证据来看,视线也是十分的不好。在黑灯瞎火的环境里,如果是郭家这边人带有凶器,结果却刺伤自己人。而事后发现是自己人刺了自己人,而且自己这边还携带有凶器,那这起案件的性质就更加严重了,所以有可能会隐藏真相,把伤人的凶器给拿走了。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的。 当然这个也纯属是根据伤者的情况,进行一个合理的猜测,所以不一定是真的。可如果是真的话,那判定申某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再者,从李圣律师所透露的情况来看,既然申某导致死者妹夫受伤,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话,那他刺伤死者郭某的行为,是不是也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毕竟申某只是单纯想要保护家人,而非想要要了来人的性命,而郭某的死不过就是意外而已。 另外,我个人觉得,无论是从情理角度出发,还是从法理角度出发,都应该认定申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毕竟郭某一行人持械上门,根本就不是来商谈的,很明显就是故意来找茬的。抛开之前摔死狗的行为,单看郭家几人的行为,跟之前的强盗有什么区别。而面对强盗上门,为了保护家人,反杀对方,这没有什么不妥。而且这事要是放到古代,申某的行为非但不会被惩处,相反还有可能获得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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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这个养狗的一个字,该!
小鱼
两个字,活该。
知足常樂
三个字,真活该。
戴土 回复 11-14 15:14
四个字,就是活该!
爱谁谁
入室,多人,殴打,寡不敌众,背后就是老婆孩子,我想问问大家,你会怎么做?
用户10xxx86
入侵民宅如果放任,以后麻烦不断!守法为什么不找警察?
黑白
死了两只狗?没问题吧?!
浪子班头钱六爷 回复 11-14 22:56
正确
用户10xxx35
那么喜欢养狗那就像你们爸妈一样看好别出来乱跑,养条狗好像觉得高高在上一样的,比自己亲儿子都亲
~傻傻地爱~
四个字,死了活该
用户15xxx11
明摆着是黑社会团伙上门想打死别人,结果被反杀。这个黑社会团伙应该重惩
用户27xxx38
狗作死,被杀死。人又去作死,又被杀死。
老赖 回复 11-14 19:24
也就是说第二条觉得第一条太孤独,他以为他应该要去陪伴。
用户10xxx86
要看刺了多少刀,如果仅仅刺了一刀致死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如果连刺九刀致死那就是防卫过当了,因为前几刀已经令死者没有侵害能力了。
冷锋如雪 回复 11-14 16:31
呵呵!如果是两人互殴,其中一人被刺多刀身亡,那有可能就是“防卫过当”!但这明显是多人殴打一个人,被殴者奋起反击,那当然是“正当防卫”了!不然,他会被当场打死的!!(何况,对方是黑社会性质的,多人揳带着器械,目的明确的打上门的)
暮卷西山雨 回复 11-14 17:20
在入侵者跪地求饶之前怎么砍都算正当防卫
用户92xxx10
不要乱传谣言,那么多人在现场,死者被什么刺的,检得出来的,然后谁拿过这凶器也查得出来。基本不可能两人同时拿或者你拿来刺一下,他又拿来刺同样地方,而大家不知道。没那么多阴谋
鱼人 回复 11-14 17:00
你的阅读理解零分了。认真再看看文章说的是什么吧。
泠泉
本来是自己有理,报警解决得了,搞这种方式。
我还在
活该,为民除害!
兰陵笑笑生
入室抢劫,车匪路霸,不应负责
独唱
在入侵者被赶出屋之前,所有的防卫都是正当防卫,即使是9个都被杀了!
用户36xxx79
以后可以随意闯入其他人的家了
用户99xxx84
持械上门的拿剪刀?哪怕菜刀也像样点啊!
迷茫
个人无法判断行凶者的战斗力。没认输投降不能算防卫过当。
用户88xxx08
狗死了不要紧,只要人不死就行。
稀果鞋业
如果家都不安全,哪里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