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一女子独自入住一家酒店,打算住4天,处理工作上的事,晚10点多,她因外套袖口有线头,向酒店前台借剪刀,40分钟后安保送来,不仅询问用途和使用时长,还在她明确告知用完会联系归还后,仍在门口踱步、往房间张望。女子感到被侵犯,向酒店投诉遭到拒绝,一气之下将此事发到网上,引发了网友热议。 女子去兰州出差,11月11日提前订了家酒店,打算住4天处理工作的事,可谁能想到,后面发生的事,让她烦透了。 12日晚10点多,她回酒店,发现外套袖口有线头,想着借把剪刀处理下,她到前台说明情况,前台说让安保送来。 她就在房间等着,心里还想着这剪刀很快就能到,处理完线头接着工作。可这一等就是40分钟,安保才把剪刀送来。 安保一进来,开口就问借剪刀干啥、用多久。女子就耐心说明,自己就是处理下外套线头,用完就还。 可这安保,就在门口来回走,还时不时往里望。 女子本来就一个人住,大晚上的,这安保的行为让她又慌又气,她觉得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心里特别不舒服,工作也没心思了。 女子向酒店投诉,想着酒店能给她个说法,可酒店居然拒绝了她的投诉。 女子这下彻底火了,一气之下把这事发到了网上,这消息一传开,网友的各种评论都有。 有人说安保是为女子安全考虑,提醒、守候是好心,毕竟现在安全问题是大事,万一女子用剪刀出点什么事,酒店也担责任。 可也有人说,安保这么做太过分了,女子都明确告知归还方式了,还逗留张望,这明显是侵犯隐私。 大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安保的行为到底算不算侵犯隐私,酒店该不该担责任,女子觉得自己的私人生活安宁被侵扰了,酒店没保障好她的安全,还纵容安保这样。 酒店觉得安保是为安全着想,做法虽然欠妥,但不算侵犯隐私。 民法典规定,宾馆房间属于私密空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这件事里,安保在女子明确告知归还方式后,还在门口逗留张望。这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工作范畴,对女子的私人生活安宁造成了侵扰。 虽然安保主观上可能是为了确保安全,但这并不能成为他侵犯隐私的借口。 酒店对住客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保障住客的人身安全和隐私安全。女子用剪刀,如果真出了意外,酒店肯定得担责。 安保在门口守候,虽然目的是保障安全,但考虑不周全,影响了女子的心理安全,酒店没有约束好安保的行为,存在管理疏漏,所以酒店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安保主观上是为安全考虑,这算不算侵犯隐私呢? 民法典里规定,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不管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造成了侵害结果,就要承担责任。 安保虽然主观上是为安全,但他的行为客观上已经侵扰了女子的隐私,所以还是构成侵犯隐私权。 酒店没约束好安保,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没约束好安保,导致女子隐私被侵犯,所以酒店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日,酒店和安保向女子道了歉,女子退了房,安保没受处罚继续上班。 女子还是觉得安保应该受到处罚,酒店应该更重视住客的隐私安全。



李东承
处理个线头不能马上归还吗?如果自杀会不会赖上宾馆赔钱?
失魂落魄
门锁坏了,不会关门还是故意给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