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是一种,无论是一个人生活的时候,还是一群人一起生活的时候都需要去做的事。在没有结婚之前,如果和父母一起住,家务多数是父母帮你做了。如果一个人住,基本上自己就要对洗衣做饭,拖地洗碗,晾衣晒被。结了婚之后,如果还是和父母一起住,新婚夫妻就会轻松很多,如果两个人比较独立,那么家务活基本就属于小两口自己承包。
刚结婚的时候可能还好,借着感情更上另一个高度,彼此都愿意帮对方分担家务活,一个人在做家务的时候,另一个人也不好意思闲着。但做家务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做的不好也难免会被抱怨几句,刚开始是无所谓的,时间久了,被抱怨的那个人就不愿意了。毕竟自己付出了劳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结果反而还要被抱怨上,索性就做了甩手掌柜。既然我做不好那你来做吧。
可能对方也没有觉得自己的抱怨哪里出了问题,只是指出了在做家务时候的一些小问题。但既然来了脾气,自己做就自己做吧,毕竟一个人的时候,这些事也是自己来的。
于是双方可能会根据自己擅长的活来进行划分,比如:男士扫地拖地,刷锅洗碗。女士晾衣晒被,规整房间。看似完美的解决了最初的矛盾。
《马原》里有一句话,完美的概括了人与人之间相处时的情况:“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人与人的卫生标准毕竟不同,在除去洁癖的情况下。有个简单的比方:男人认为拖地3-5天进行一次即可,平时也看不见什么脏东西,而且也不再家里做一些“工程”;女人则认为最少也要2天拖一次,毕竟家里出了浮灰,还有衣服的毛屑,掉落的头发,这些都要及时清理。(举例而已,切勿带入)这个时候,女人可能会催促男人去拖地,如果催不动的话,则自己拿起拖把拖地。
最初的矛盾是解决了,但是又有新的矛盾产生。这种特定的家务归谁做的事已经从微妙的平衡中打破。
又比如双方都工作的很疲惫了,回家之后女士躺在沙发上休息,男士去房间拿东西的时候则发现已经有部分的堆积衣物该去清洗了。作为正常人,这个时候绝对不会再使唤对方去把衣服拿去洗,基本也就是自己把一桶脏衣服放进洗衣机换洗后晾晒。
家务活这种事,无论怎么分,无论由谁来承担,必定会有失衡的情况出现。没结婚之前,家务自己都会做,结了婚之后,家务有时候会互相推脱,也会出现抢着做的情况。也并不能说不做家务对方就不爱你。
其实就一句话,家务既不属于男人,也不属于女人,而是属于看不下去的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