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待遇,执行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这两个文件目前都有效,需要对照着看,前者是对后者抚恤金标准的修改,后者内容中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废,但是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相关内容还有效。有了这两个文件,就非常容易确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待遇了。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待遇,执行的是《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
丧葬费不同地区,丧葬费标准不同,全国没有统一的文件规定,有的地区是定额标准,有的地方是动态标准,与养老金或者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挂钩。
上海执行的是定额标准,2025年的标准是6000元。不论是机关单位,还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执行这个标准。

有了前面三个文件内容做铺垫,抚恤金待遇就很容易确定了。
先看机关单位。
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去世的抚恤金:计发基数+本人基本养老金或基本离退休费*40。
其中计发基数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首先看计发基数。需要要了解上年度全国城镇单位人均可支配收入,因为这个数据是计算抚恤金的计发基数部分。2025年的基数采用的是2024年的可支配收入数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公开资料,202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188元。
所以,抚恤金的计发基数部分为54188*2=108376元。由于可支配收入是动态的,每年都不一样,因此这部分抚恤金每年都会随着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而变化。
假设上海某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与养老金挂钩部分的抚恤金就是5000*40=200000元,全部抚恤金待遇就是108376+200000=308376元。
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养老金并不是去世时实际领取的全部待遇,而是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基本标准加上历年养老金调整增加的标准。
再看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事业单位抚恤金为:本人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费*20。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并不是实际领取的全部待遇。
当然如果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机关退休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很明显,一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待遇比机关单位退休人员低很多。
关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25年的标准为1595元,涨了5.63%,如果是孤身遗属,额外增加30%,标准为1595*1.3=2073.5元,补助标准是动态的。
根据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有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目前最低保障标准为1595元,预计今年还会进行调整,如果进行了调整,按照以往经验,新标准将从7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