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狂扇他人十几个耳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8月29日晚,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事发于8月28日13时许,38岁的女司机王某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26岁男司机林某某未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8月30日,被打男子林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仍在住院治疗,头晕恶心,已花费四千余元,“我不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
以下是记者与林先生的对话。
描述一下事情经过?
林先生:事发青山渔村景观台拐弯20米处,现在是旅游旺季,这里经常堵车。女子一路逆行,冲上来,我差点没刹住车。一开始她按了喇叭,想插到旁边车道,我也按喇叭,结果看见她在车里骂骂咧咧,我就火了,没有让她。如果她当时好好跟我说,我肯定会让。
在拍视频之前,她已经下车骂我,并打我的头部、脸部和颈部,拍打我的手机。当时我觉得无所谓,也没想过报警。
她回车上之后,交通疏导人员过来劝阻,问她为什么要逆行。她与工作人员争吵,推搡对方,又在倒车时与前方的旅游大巴车发生剐蹭,接下来的事情被旁边一位游客拍到,就是网传视频里那样。
我被打出血后有点忍不了,想下车找她,拍视频的小伙劝我不要动手,我也在劝说下恢复冷静。当时双向车都堵在一起,造成大拥堵。涉事女子开车离开后,警方找到了她。
你伤势怎么样?
林先生:对方主要打我的头,我现在还是头痛恶心,经常性呕吐,头晕,正在住院治疗。
当时为什么一直没有还手?
林先生:首先对方是女人,其次我车上坐着民宿客人,有孩子,而且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不可能跟她计较。这事给游客的孩子也吓着了,客人关心我,我说没事,得先把客人安抚好。
事发后跟对方有没有联系?
林先生:没有见过面,警方问我处理意见的时候,我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希望严肃处理,对方和家人没有赔偿道歉。目前我已花四千元左右医疗费,自己承担。关于对方信息不太清楚,没有过问,对交通责任方面认定也暂不清楚。
此事对你的生活和心理有什么影响吗?
林先生:我的心理承受能力还可以,但确实感到很委屈。现在我经营的民宿已经停业,想等身体好点再营业。
你现在有何诉求?
林先生:不太满意目前的处罚,我已申请伤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我会继续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给自己和关心我的人一个交代。最近很多人在支持鼓励我,关心我的伤情,我也相信青岛警方会作出公正处罚。
之前遇到过类似情况吗?
林先生:没有,我忍了又忍,对方太嚣张,不过青岛还是一个很好的城市,我也一直在宣传青岛崂山,欢迎大家来玩。
网友质疑处罚太轻
律师:女司机后续仍面临一系列追责
警方通报显示,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有网友质疑,这样的处罚结果是不是太轻了?
“网友的情绪可以理解,但认为公安机关处罚太轻实际是对通报的误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白飞云律师向红星新闻表示,网友看到的警方通报只涉及社会治安方面的处罚,但对女司机的处罚并非只有这些。
“基本可以肯定,涉事女司机后续还会面临一系列追责。”白律师解释,如女司机逆行追尾以及逃逸的情节属实,这就归属交警部门负责,如果交警判定女司机在追尾中应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她就得承担相应赔偿。而逆行、肇事逃逸等行为同样违反交规,也会受到处罚。
白律师强调,警方发布的通报中虽不涉及对上述行为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女司机无需为此付出代价。
至于殴打男司机致口鼻流血,是否该从重处罚的争议,白律师表示,这并不能作为判断伤势的依据,有关方面对伤势的认定有更严格的程序,如果认定男司机达到轻伤及以上,女司机才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
不过,即便男司机没有达到轻伤级别,女司机依然有道歉、民事赔偿、承担医药费的责任。
遭殴打真的不该还手吗?
律师:报警后注意收集现场证言证据
对于司机林某某始终未还手的做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男司机的做法体现出其退伍军人的涵养,不还手能很好地防止事态升级,这样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合理性。”
是否如网友所言,一旦还手就可能被同时追责?白律师指出:“遭遇他人殴打威胁,我们当然应该还手保护自己,但应掌握分寸,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该男司机在遇到威胁时,处于自卫还手,且未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并不会像网友所说,“只要还手就会被问责的情况。”白律师表示。
如果普通人遭遇此类情况,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在付建看来,当遭遇他人威胁时,首先要做的是尽力保护好自身安全,避免进一步冲突并立即报警寻求帮助。
同时白律师也提醒,遭他人殴打后,应首先报警并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法律程序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被打伤后,可进行伤情鉴定,这是确定打人者法律责任的关键步骤。
来源:津云、九派新闻、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