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2024年7月6日晚,拓某、石某受邀参加曹某婚宴夜场。席间被安排在同

狐山诗行 2025-11-18 08:22:00

【事件经过】2024年7月6日晚,拓某、石某受邀参加曹某婚宴夜场。席间被安排在同一桌喝的是白酒。夜场结束后,拓某与石某同行,路上,拓某打电话约王某到某小区附近吃烧烤,王某点了6瓶啤酒,拓某饮了少量啤酒后先行回家。2024年7月7日,拓某在家因心源性猝死死亡。 男子婚宴酒后猝死 新郎及同饮者担责 2025年4月,拓某家属将曹某、王某、石某、紫金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曹某、石某、王某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共计141万余元。 法院在审理共同饮酒致死案件时,秉持了权责分明、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具有现实的典型参考价值。 法院明确认定死者拓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健康状况及饮酒风险负有最高注意义务,且无证据表明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故其自身承担主要责任。这重申了“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基本法律认知,避免了“谁死谁有理”的错误导向。 判决书细致地区分了不同参与者的责任程度。新郎曹某作为组织者,仅承担1%的象征性赔偿责任,体现了对正常社交发起人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范畴,避免过度加重民间宴请的心理负担。 而两场酒局的共饮者石某、王某,因未能对已知大量饮酒的拓某进行有效劝阻,被认定承担5%和3%的责任,精准划定了共饮人“提醒、劝阻、照顾”义务的合理边界。 保险公司在个人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付,有效分散了个人赔偿风险,也凸显了此类保险在社交场景中的实用价值。 此案判决在情理法之间取得了良好平衡,既对生命逝去表达了救济,也维护了正常社会交往的稳定性,对公众理性饮酒、文明聚餐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综合以上判决,笔者有必要提醒大家,今后无论谁家办红白喜事,为规避意外风险,可在承办酒宴现场门口显眼位置竖立一块警示牌,善意提醒宾客勿劝酒、勿过量敬酒或勿自行饮酒过量的履行告知义务,这样承办宴席主事方就无需承担宾客因饮酒过量造成的意外赔偿责任,否则,一场好事或者其他喜事办完后,会招来意想不到的连带责任。 【注】图片及参考信息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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