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2025年6月,青海西宁,一男子接女友参加聚会,晚上送女友回家时,他将车停在国道旁,随后女子下车穿越道路,结果被驶来的货车撞死!然而,男子并未报警,也没有拨打120,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事后被判赔偿9万元。 当我们走在外面时,如果看到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有人受伤,是有义务救助他人的,更何况是女朋友这种熟人呐,所以于情于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男子都不能直接离开。 事发当天早上,李先生开车去接女朋友小汪参加聚会,二人一直忙到晚上,才驱车回家。抵达小汪家附近时,李先生就在路边停了车,然后让她下车回家。 结果就在此时,一辆货车开了过来,与正在穿越马路的小汪发生了碰撞,人瞬间就飞出去数米远。 不知道李先生当时怎么想的,竟然直接开车就离开了,丝毫不管女友的生死,最后还是货车司机叫了救护车,可惜医生还是未能将小汪抢救过来。 处理完女儿的后事后,家人将李先生和货车司机告上法庭,根据审判,货车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汪则承担次要责任,至于直接开车离开的李先生,由于他没有尽到合理的救助义务,因此需要承担10%的责任,赔偿9万元! 网友看后表示,是不是当天晚上喝酒了,担心报警后自己会受罚,所以这才脚底抹油逃跑了? 大家觉得法官判得对不对。 信息来源:《女子被车撞伤抢救无效死亡,男友未报警自行离开,家属索赔31万》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