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长治那起案子,吵来吵去都吵偏了。 什么正当防卫,什么私闯民宅。 法律条

诗成北斗 2025-11-24 02:39:10

我跟你说,长治那起案子,吵来吵去都吵偏了。 什么正当防卫,什么私闯民宅。 法律条文上的“私闯民宅”,跟咱老百姓心里那杆秤上的“私闯民宅”,压根就不是一回事儿。 大半夜,一帮人,咣咣砸你家门,冲进来要跟你“说道说道”。 这时候你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是刑法第几条?是防卫的尺度? 别逗了。 你脑子里就一个念头:这帮孙子欺负到家了,这口气咽不下去。 家是什么? 家是你的壳,是你的底线,是你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地方。 你冲进我家,就不是简单的闯入,你是在指着我鼻子说:我能随时随地进来弄你。 这跟刨了人家祖坟有什么区别? 咱老祖宗几千年前就想明白了。 元朝法律写得明明白白:晚上敢闯进别人家里的,打死活该。管你进来是想偷东西还是想聊天,主人不用负任何责任。 狠不狠?狠。 但讲不讲理?太讲理了。 因为这事儿触碰的是人性最根儿上的东西——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现在呢? 法律让你冷静,让你克制,让你在肾上腺素飙到顶的时候,还得拿个计算器算算,他踹我一脚,我能还他几拳才不算“过当”。 这叫什么事儿啊? 凭什么要让受害者去想那么多? 凭什么坏人可以肆无忌惮,好人却要瞻前顾后? 最后看网友那段话,一下就给我看破防了: “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当有一条狗扑向我的时候,承担责任的应该是狗和它的主人,而不是让我跑快一点; 当有人闯进我家门的时候,我可以选择讲理或者是拿刀,而不是让闯进来的人先选; 当我受到伤害的时候,法律抓住的应该是施暴者的刀,而不是束缚住防卫者的手; 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不论什么时候,都是让不法者先退却,而不是让受害者先低头。” 说得真好。 这才是人话。

1 阅读:1070

评论列表

6305505

6305505

21
2025-11-24 06:36

小编讲的很好,跟我说的差不多,但还不够。就是闯私宅的或者施暴者应该负责全部!

用户17xxx39

用户17xxx39

16
2025-11-24 09:34

说的对[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7xxx39

用户17xxx39

9
2025-11-24 09:37

就是有人吹毛求疵、挑鼻子挑眼助长

姑妄言之

姑妄言之

8
2025-11-24 17:08

说的对,当有人上门把我的狗打死,挑衅生事的时候,我就应该当时把他砍死,保护自己的亲属和家园。

用户13xxx83

用户13xxx83

5
2025-11-24 10:15

再洗也没用,防卫过当是板上钉钉的,吃劳改饭是逃不掉的[吃瓜]

秋夜寂寂

秋夜寂寂

4
2025-11-24 06:04

6305505 回复 11-24 06:36
该滚的是你

orthop8

orthop8

2
2025-11-24 08:24

偷梁换柱,别误导别人了,等宫方的真实道报吧。

诗成北斗

诗成北斗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