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连续早到岗被开除 近日,西班牙一起涉及工作时间的劳动争议引发广泛关注。一名22岁的女性快递公司员工因持续提前到岗并违反多项公司规定,被以“严重不当行为”为由解雇,而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解雇合法,无需支付赔偿。该员工合同规定上班时间为早上7点30分,但她连续多日提前30至45分钟,在6点45分左右就打卡并登录公司系统开始工作。尽管公司多次口头提醒及书面警告其“禁止提前打卡工作”,她仍坚持此行为,并存在其他违规操作,包括未经许可出售公司旧电池、异地打卡下班等。法院审理认为,员工屡次无视公司明确规定,已违背雇佣关系中的忠诚义务。根据西班牙劳动法,标准工时每周40小时,加班需经双方同意且有严格上限。公司方面表示,此类擅自提前到岗的行为可能扰乱管理秩序,并隐含潜在的加班费纠纷风险。此事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在国内可能被视为勤奋”,也有评论指出“遵守规则比自我感动的加班更重要”。事件核心并不在于“提前工作”是否值得鼓励,而在于员工是否尊重劳动合同与公司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