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外国钱搞立法建议?院长一句“不必公开”,意思明显了!经费不透明,就是利益输送的信号! 学术自由从来不是藏污纳垢的挡箭牌,高校更不该沦为不明资金的“提款机”。立法建议关乎国计民生,背后若藏着见不得光的经费来源,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为公共利益发声,反倒像替金主量身定制规则。 国家早有规定,高校境外资助需规范透明、公开备案,可这位院长偏说“不必公开”,这不是无视规则是什么?项立刚呼吁亮账本、立代理人法,戳中了关键——不把资金来源晒在阳光下,就容易滋生“立法寻租”的腐败链条。 国家底线容不得含糊,学术公正更不能打折扣。你觉得该给高校立法相关经费设置怎样的公开门槛,才能杜绝利益输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