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在平台上打了一辆网约车。上车后,男子打电话,让司机把音响小点声。司机怒怼:爱坐不坐,我就不关,你下的是一口价订单,有本事打专车!男子不服,认为下什么样订单是自己的权利,这不是司机态度不好的理由。接着与司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没想到,司机直接将男子扔在半路上,还推了男子。男子气不过,回了对方一拳,导致男子赔了司机1000块钱。事后,男子咽不下这口气,找到平台讨要说法,平台的处理结果让他大失所望。 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打网约车的遭遇,提起这件事,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11月5号中午,裘先生在滴滴平台上打了一辆网约车,准备前往宁波站赶火车。 上了网约车以后,他就忙着接打电话。 可车里的音响声开得特别大,吵得他连电话那头的声音都听不清。 裘先生赶紧让司机把音响调小点声,没想到这一要求,直接惹怒了对方。 对方回了一句:我就不关了,你爱坐不坐。 这话一出,直接把裘先生干懵了!呆愣了一下,他又问:师傅你这是什么服务态度啊? 哪知道司机声音又拔高了:你打的是一口价订单,我就这个服务态度!有本事你去打专车啊,打专车我就不是这个态度了。 裘先生这下明白了,原来,司机是因为自己下的一口价订单。 他气不过,下什么样的订单是自己的权利,凭什么用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 接着,两人在车上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他还留了个心眼,用手机拍了双方争吵的画面。 没想到,接着司机一脚油门将车子很快开到了宁波松江中路和景裕路交叉口的东南侧,接着就让裘先生下车。 裘先生看了一下这个位置,这个地点根本不是停车位置。 一边是机动车道,一边是非机动车道,中间还隔着栏杆,这个地点有安全隐患不说,半路下车再打车,还要浪费不少时间,有可能连火车都赶不上。 但是司机骂骂咧咧的赶他下车,他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下了车,下车的时候,因为心里憋着气,关车门的力气就大了点。 这一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司机当即就熄火下车,把车扔在路中间不管不顾,径直朝着裘先生冲了过来。 二话不说就把他往旁边的电线杆上推搡,导致他手里的电脑包、随身带的包都掉在了地上。 推了一次还不算完,司机好像还没解气,又上前推了他一把。 接连被推搡,裘先生实在是忍无可忍,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抬手就朝司机下巴处挥了一拳。 让裘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他出拳之后,司机反倒没再还手。 后来,惊动了民警,裘先生本以为民警会为自己主持公道。 没想到民警让他赔给司机1000块钱,这里包括赔偿对方看病的费用、配眼镜的损失。 裘先生不服,认为司机从一开始目的就不单纯,就是故意找茬。 可当时订单已经结束了,他在滴滴平台上只能看到投诉记录,根本查不到订单的具体信息,手里也没有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调解协议书,就算想反驳都拿不出硬证据。 回家之后,裘先生这才发现自己的电脑边框居然变形了,拿去维修点一问,维修费用大概要1500块钱。 裘先生越想越气,这都是拜司机所赐。他再次联系民警,可民警建议周先生去找平台协商解决。 无奈之下,他联系上了平台客服,客服给了他一个链接,让他把电脑损坏的图片、维修报价单都上传上去。 可等来的结果让他大失所望,平台说维修费用太高,只愿意给一两百块钱的打车优惠券作为补偿。 裘先生不难接受这个处理结果,一气之下找来媒体曝光此事。 他向记者解释,自己下单的时候明明把所有选项都勾选了,根本不是只图便宜选的低价单。 他的诉求有两点:第一,像这样服务态度恶劣,还在路中间撵乘客下车、动手推搡的司机,到底还具不具备继续开网约车的资格? 第二,行程还没结束,司机就强行让他在十字路口下车,这种行为算不算拒载? 记者了解到情况后,联系了平台的工作人员,向对方反应了周先生的情况。 迫于媒体压力,平台很快回复了,表示已经按照平台相应的规则,对涉事司机的账号进行了管控和处罚了,同时,也联系过裘先生,协商了电脑赔偿方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司机推搡裘先生的行为、裘先生挥拳打司机的行为,均属于侵犯对方人身权利的行为。 民警让裘先生赔偿司机1000元,是有法律依据的,并无不妥。 《民法典》第812条规定:该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网约车司机接单后就与裘先生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其因争吵就将裘先生强扔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路口,既未按约定将裘先生送至目的地, 需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对方的行为,导致裘先生电脑顺坏,裘先生完全有理由主张司机或平台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