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酒店烧炭自杀,家属索赔112万!酒店到底有没有责任? 2024年12月2日清晨6时42分,年满18周岁的范某独自入住安徽太和县某酒店,未曾想这一入住竟成生命终点。次日上午,范某家属因联系不上其本人报警求助,不久后酒店也发现异常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范某已经去世。 当警方现场后发现,房间床尾西侧地面摆放着带有炭灰的烧烤架,旁边散落着没有使用的木炭、固态酒精和透明胶布,西侧窗户下沿缝隙被胶布严密封住,房顶的烟雾报警器也已被破坏。而且在现场警方还发现了范某遗留的电子遗书,于是警方最终认定为蓄意烧炭自杀,且疑似患有严重抑郁症,自杀行为早有预谋。 悲痛之下,范某家属将涉事酒店诉至法院,索赔112万余元。对此太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家属全部诉求。 这一判决打破了“谁的地盘谁的责任”的固有思想,清晰的界定了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 家属的悲痛可以理解,但是这不能成为对于无过错方索赔的理由。如果范某的抑郁症能得到及时干预,这场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