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儿,你琢磨一下,后背就发凉! 就拿当年那个“昆山龙哥案”来说,全国人民都觉得骑车那哥们是正当防卫,是绝境里的自保,是真英雄。结果呢?一帮法学大教授跳出来,对着电视镜头引经据典,唾沫星子横飞地分析得头头是道,一口咬定这是“防卫过当”。 我当时就纳闷,这帮人是活在什么世界里?人家那是刀架在脖子上,电光火石的生死关头,每一秒都在赌命!你跟我这儿慢悠悠地抠法条字眼?换你在现场,面对挥过来的刀,你还能先翻本法典确认“防卫尺度”不成? 现在,我好像有点想明白了。 很多事,根本不是对错问题,是立场问题。而立场这东西,说白了,很多时候是钱的问题。 高校里的课题竞争有多激烈?说句不好听的,有些研究团队为了拿到赞助,研究方向都能跟着钱走。之前就有媒体曝光,部分法学研究项目,背后其实站着资本或某些利益群体——他们要的不是什么公平正义,是能支撑自己利益的“法理依据”。 那些教授嘴里的“防卫过当”,真的是从老百姓的安危出发吗?未必。他们可能更在意的是,自己的研究结论能不能符合赞助方的预期,能不能让自己的课题顺利结题、拿到下一笔经费。 可他们忘了,法学的根基是现实,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普通人面对持刀歹徒,哪有时间计算“防卫的限度”?哪有精力区分“必要防卫”和“过当防卫”?能从歹徒手里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 好在这案子最后判了正当防卫,为啥?因为全国人民都在盯着,亿万双眼睛的注视下,民意倒逼司法回归了理性。这判决不仅救了当事人,更给所有普通人吃了颗定心丸——面对不法侵害,我们有自保的权利,法律不会让好人受委屈。 反观那些跳出来唱反调的教授,后来大多没了声响。不是他们的学问不行,是他们的立场偏了。学术研究不是关起门来掉书袋,法学更是要扎根在现实土壤里。如果连生死关头的正当防卫都要硬抠法条、脱离实际,那法律保护的到底是谁? 学术可以有争议,但不能脱离民心;研究可以求深度,但不能被利益绑架。昆山龙哥案之后,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越来越贴近现实,这就是进步——因为司法终于听懂了老百姓的心声,知道法律该保护谁、该制裁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老黄家的琥珀店
立法的人必须是中国国籍,并且他们的家属也必须是中国国籍,参与立法的人如果被犯刑事罪,则他参与的立法条款必须经人大重新审议通过。
半句多 回复 12-20 23:25
每次参与立法前必须重新政审
红米 回复 12-20 13:49
这个办法好
用户64xxx25
学文科的海归,不被洗脑都难,最好不用。
用户10xxx21 回复 12-20 21:08
不管文科理科,只要出国留学后都不是很靠谱,所以这类人最好不要直接送去核心岗位,先政审,然后五到六年的观察期再做考量!
用户99xxx75 回复 12-21 12:26
文科的海龟不用,理科的海龟试用。
用户15xxx58
学文科的海归,大多是公知,以为自己吃了几片洋面包就高国民一等。其实在学理工科的人看来,他们的贡献远不如一个环卫工人。
用户99xxx75 回复 12-21 12:28
文科确实没啥用
风情血染 回复 用户99xxx75 01-04 14:17
不是文科没用,是学文科的把文科弄的没用了
猜猜我是谁
昆山龙哥要是没那那身纹身,还可能真是防卫过当[捂脸哭]
老虎 回复 12-20 11:06
法官说了别人杀你是别人不对,但你不能还手。
福星 回复 12-20 09:20
先拿出刀了,就给了对面几乎无限反击的权力
遥遥有期✎﹏
都拿起刀子砍过来了,是不是还要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能不能砍回去?说实在的,这种情况换成谁都只有三条路,要么跑(前提是跑的掉),要么被砍,要么砍回去。那些所谓砖家讨论是否过当,那是他没遇到这情况而已,我不信还有 以德服人 的第四条路?
福星 回复 12-20 20:20
以我的理解,对方拿出致命武器,就说明对方要置你于死地,如果你不能确保对方彻底失去行动能力,你就处于被对方暴起击杀的危险之中,哪怕对方赤手空拳同样有扼杀你的可能性。
用户61xxx48 回复 12-2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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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问题,说防卫过当的是知道自己跟龙哥一个德行,怕哪天自己也碰上敢防卫的,我把他定性为过当,那就减少一些怕惹事的群体,我就更安全一些[滑稽笑]
破喉咙 回复 12-20 23:02
对喽
用户18xxx29 回复 01-01 09:59
正解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
面对生命威胁,应该支持无限防卫
不知晦朔 无意春秋
坏人的坏你很难教育好,坏人毕竟是少数,把占比大多数的普通人老实人按住的话就可以避免事态恶化。顺着这个思路你就会明白很多案件判罚的基本逻辑了。
蓝鸣
这些砖家应该去美国,那里有免费的花生米送
冥月松间照清泉尸上流
龙哥是因为致命伤是在争抢中,后面龙哥逃跑追上去的没捅中所以才正当防卫,如果是后面追上去导致致命伤也是防卫过当
谦尘陌问 回复 12-20 10:07
等你被捅的时候,等着你说,这是防卫过当,不能反击
错情xs未错爱 回复 12-20 09:49
如果车里有枪呢
A Man
确实理论上是。坏人是可以利用这种机会故意杀人的,还有一种bug是体格弱小的永远被压制,体格强壮的永远可以欺杀弱小者,有反杀的法理支撑了
没事偷着乐
专家都是高手!啥事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弹指而定!别说面对刀了!
用户10xxx71 回复 01-02 10:15
实际上不是这样,龙哥案主要是有监控好判定,那人也没多捅
轻轻拂过的风
我不觉得法学家的论断有错,这世界上有多少案件是一样的?我们又能看见几个关注几个?没有严谨的法律条文,只靠感性更没有公平,龙哥案最大的争议是追砍的那几刀,这个确实很有争议,我相信当事人肯定是无心的,但并不能排除再有类似的案件,当事人故意而为的可能,所以严谨的论断还是很必须的。
东东 回复 12-20 13:17
等你遇到这事再严谨的考虑吧
白巧克力 回复 12-20 12:41
他们在教郭德纲说相声
近朱者
哪个律师在说是防卫过当?别天天在这有些有些。
游方郎中
👏🏻👏🏻👏🏻(普通人面对持刀歹徒,哪有时间计算“防卫的限度”?哪有精力区分“必要防卫”和“过当防卫”?能从歹徒手里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
江阳
鉴于材料内容未提供基础完整的引用案例信息,无法给出具体看法意见。提醒相关信息接触方审慎对待此文。
麻烦得很
不对吧,我记错了吗?怎么我记得当时大部分法律人士都支持是正当防卫的。
用户87xxx58
好配图
用户10xxx94
[开怀大笑]
六色灵芝 让生活更美好
应该上查三代且不能有外国人
指南针
立法的人必须政审
D调卡农
砖家判防卫过当的由头是龙哥的刀掉地上被保安捡到后,吓得已经往自己的车的方向跑过去了,说施暴人已经逃跑,不符合继续施暴能力,当时就有网友回答,龙哥的砍刀是他从车后备箱取出来的,万一他再跑回去取把枪出来朝保安开枪,保安有后悔药吃吗?
风中劲草
插图这种女的一看就是刻薄相
左派
中国很多知识分子被西方那一套给洗脑了,洗成了无脑的白左!
徐三日
屠龙刀是龙哥自己带的!
用户10xxx52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人活着,钱没了,第二痛苦的事情是,人没了,钱没花完[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用户10xxx80
要换我我肯定不敢拿刀砍龙哥,我最多拿了刀跑,我对黑社会就像面对蛇一样,有一种天然的惧怕心理!万一我拿刀也干不过他,他把刀夺过去真杀了我怎么办?我可不敢冒这个风险!
仕人 回复 12-21 07:07
真面对了,估计你也会砍回去,事发突然,面对生死危机,人都会下意识反击
用户10xxx80 回复 仕人 12-22 06:40
反击?我一个从小到这么大都没打过架的人你让我跟龙哥玩儿命?你说我跑的机会大一点儿还是跟龙哥刚一下的机会大一点儿?
游方郎中
👍🏻👍🏻👍🏻(人家那是刀架在脖子上,电光火石的生死关头,每一秒都在赌命!)
用户16xxx53
这帮人都欠揍
小鹅
个人认为防卫过当应该指歹徒肯定被反击得失去了反抗能力后,再补刀杀死他,我认为才能被定性为防卫过当,在没法确定的情况下,只能往死里打
用户10xxx69
活下来才有机会被裁定是不是过当,不然当时就死了
徐启城
分析很透彻,有理有据又有情
水木鱼
把专家们安排去做砖,就是砖家了!
郑洲
小命当下,管什么法律?前段时间因为稍微犹豫,被油罐车压扁的那个司机,就是教训!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
应该彻查那些跳出来的教授、专家,好好的查查个底朝天。
桦桦
新闻里那几个律师确实没反抗
用户12xxx20
我们内部很多专家一是故意刷存在感,另外还有可能受外国资本资助故意在国内搬弄是非,三是政治思想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四是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旁观者
有参与中国法律立法的、有资格参与制定、审编中国教科书的学者、教授一定不能有留学背景的人。
无聊
让那些专家教授现场模拟感受一下,由受害人执行,要是在受害人的攻击下能正当防卫,就算过了
盛世铮言
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砖家叫兽!
ufo0126
很像高市早苗
大道至简
自卫不能像医生做手术一样精准
宁静致远
立法必须以民为本,一切以保护人民正当权益为基础,不法之徒就应该被狠狠打击,才会减少违法犯罪!
KM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还有一句是端人家碗受人家管。被包养的怎么会有独立人格?
陈兆亿
你不这样判,以后那些变态就可以愉快的砍人。
用户17xxx66
说的太对了
一往向前
立法得讲究人性,符合伦理。符合常理性。
用户10xxx77
小编口中的专家好像没有按西方的套路来
用户10xxx05
专家害死人呐!
恶妖僧
其实跟双方的实力与运气有很大关系。太多受害者连发声机会都没有,除非运气好遇到媒体人给他造舆论
用户14xxx96
专家就是一帮闲着蛋疼没事干。
棉觉
所谓的砖家,那是没砸到它们头上,不然叫的可欢了。
用户16xxx77
我的理解是,防卫就是兵对兵,将对将,别人用拳你用拳,别人动刀你动刀,别人下狠手你也下。要是别人用木棍,你却用大砍刀 ,那就是过当;别人都束手就擒了,你还继续动手,那也是过当甚至故意伤害。比如,一男的闹事赤手空拳打女人,由于力量差异,女人使用木棍等不怎么致命武器致伤,那属正当防卫;要是直接用刀等能够致命的武器致死伤,那就是过当
平凡的世界 回复 01-21 06:39
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还能想这么多,你是圣人
用户30xxx98
有些人就是受西方资助,挑起对立,
浮桴于海
以当时的司法解释,人家跑了,你还追着砍,绝对符合“防卫过当”。所以不懂不要装懂。情绪不要替代理性。至于之后司法解释改了,那是改了以后的事情。[得瑟]
哎呀 韭菜 回复 12-21 12:36
你放屁,都打红眼了,你确定龙哥不会“摇人”,持更要命的凶器返回来,变本加厉?
生彩 回复 12-24 11:25
人家跑了两次,第一次是发生争执后跑到车里拿砍刀出来就砍人,第二次是砍刀被夺后又往车的方向跑,任何人下意识都会认为是去拿更危险的武器。所以,活该!
用户18xxx15
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树立正气,狠刹歪风。
用户12xxx22
参与立法的人要严格的政治审查。
老白
大实话!
过往无渡
大耳括抽它,,,
Cl_Smoothcrew
这些人别有用心!
不让人说冯潇霆
搞清楚法律的本质是什么。惩恶扬善,保护个人利益。
用户17xxx31
无论是谁,只要你拿刀砍人的时候,那你就得有:被别人砍死理由。
大陆
董明珠早说过了
♂光阴若水。火星
海归派都要政审一遍再考察一段时间。
亮仔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立场站错,什么都被主现意识扭曲了!
用户14xxx00
怕是以后不能在随心所欲的欺负人
乾元童子
我躺着看
南若妖
应该是防卫过当
海青天
反之呢
用户10xxx93
引经据典也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如愿
长治那案子结局如何?
天涯海角风吹过
对于这种情况,在现场的人,来个躬身入局,看看这些法学大家,遇到实际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是什么嘴脸?
一颗草
有钱人的无耻是你想象不到的
顾文君
什么是教授,叫兽就是没吃过亏啥都不懂只知道乱咬人的
123123123
刀没在他脸上他可以侃侃而谈
用户10xxx01
出去念书的人,先硕再博,让人在耳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念经,这么多年念下来,不剃发,心也早就出家了!
半生换来不过知命而已
中国法律应该加一条,在你生命或者家人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
黄学文
国家应该规定公务员不用流学生
咖啡不懂糖的甜
聘请法外狂徒张三辩护
可可
说是立场问题轻了
wzcpro
说来说去都是个人情绪!你懂法理吗[汗] 正所谓过犹不及。法律讲事实,不能假设。否则你撞死一只鸡要赔一车鸡[哭着笑] 立法不但要有普适性,还不能留有漏洞可钻。
尘埃
你是
用户10xxx17
看问题角度不同而已
weedee
说到这儿,就真的懂学术了,参考安宫牛黄丸无效研究
蓝色 说英语
说得很好。下次别说了
古越族
公务员终生不得移民,不得海外定居,不得有海外财产,子女40岁前不得留学,不得移民,两手要硬才能反腐。
淼淼鑫
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小月珠珠99
法律需要自信,不要拿西方经费否定我国的约法三章。
小小FOX大耳朵
从程序上来看……
相信自己
已经是防卫了就是正当的,没有过不过。
药学-Yuan T
很多大学教授没一线工作和服务经验,做的很多东西都是纸上谈兵
沙门岛
有争议的事情,必须讨论明白,人家说出自己的想法天经地义,没什么好指责的。
用户14xxx96
为什么那些教授没有得到处理
观海听涛
审三代
用户10xxx13
对
用户10xxx66
摔猫案为啥是防卫过当?
筑梦将来
一气呵成,不拖泥带水,好文章[点赞]
忆夢
砖家墓志铭:对方全责![滑稽笑][滑稽笑]
忆夢
法学生墓志铭:对方全责![开怀大笑][开怀大笑]没事,下辈子注意点![滑稽笑]
iscking
九成学校的法律专业没必要存在,集中在少量学校开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