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媒体采访南京博物院的文章,假设所有的事情都是真实的,没有猫腻,没有黑幕,没有

裴裴评娱乐 2025-12-19 18:27:26

看了媒体采访南京博物院的文章,假设所有的事情都是真实的,没有猫腻,没有黑幕,没有调包,确实一开始就是一幅赝品,确实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文物商店里把它买走了,确实一切都符合当时的规章制度,那么,也是有问题的。律师说,捐赠了,所有权就转移了,东西的所有权归博物院了,博物院有权进行任何处置,不需要经过捐赠人同意,除非事先有约定。道理上是对的。博物院说,赝品放到文物商店去出售,经过了正常审批,走了正常流程,完全按照当时的规章制度来的,当时的所有证据都在。是的,看上去也没问题。文物商店没按真文物卖,加了一个“仿”字,卖的时候就告诉你这是假的,是仿造的。也没问题。但是,首先,鉴定真伪应该放在捐赠接收之前,而不是接收后才鉴定。应该是鉴定完毕后,接收真的,退回假的,所有权转移。好吧,当时五六十年代大家都没那个意识,再加上各种运动热火朝天,没人在意这个,捐了就收了再说。收了之后给个收据,列个清单,也不可能签署更详细的合同。那么当鉴定完毕发现是赝品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通知捐赠人,双方协商。其实这个时候已经很难说清楚,因为你在接收捐赠前没有鉴定,全部按真的接收,现在又鉴定说是假的,谁知道你有没有调包?但不管怎么样,博物院有告知捐赠人的义务,而不是对捐赠人一声不吭。律师说所有权转移了,博物院可以说了算,道理上是对的,但这不是私人之间的捐赠或者交易,作为公立单位,放任甚至主动将赝品流向市场,是有问题的,当时的规章制度或整个流程允许这么做,就是问题。这不是你加上一个仿字挂出去卖就可以的。注意我说的是假设整个事情没有任何黑幕,那也是有问题的,如果有黑幕,那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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