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微山湖上静悄悄……”微山湖对于很多人而言并不陌生。但2013年山东微山县的一次招商,如今却把微山湖置于了尴尬境地。
今年6月,记者接到相关投诉,投诉中表示:2013年山东微山县招来澳门投资商,以“圆微山湖之梦,超夏威夷之魂 ”为口号,计划用三四年时间打造国际游艇俱乐部乃至中国境内江河湖泊环境中最具竞争力的、以游艇为主题的国际大型综合旅游园区。该项目最终因当地相关部门审定不严、违规审批而被停工。如今,微山湖区域留下多处烂尾,当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重点项目备受关注
相关文件和协议显示,2013年山东济宁市微山县通过招商引资吸引龙城(澳门)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龙城公司”)前来投资。2013年12月17日,龙城公司与微山县留庄镇政府签订《山东微山湖国际游艇俱乐部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协议》,并分别与留庄镇桥上村、沙堤村两个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滩涂)租赁协议》。该项目占地1331亩(其中规划农用地1252.68亩),包含10个内湖岛屿。随后,龙城公司于2014年1月在微山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了山东微山湖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下称“俱乐部公司”)。
随后,该项目通过了一系列审查备案。2013年12月30日,微山县发改局对俱乐部公司豪华游艇制造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1308070154;2014年3月10日,微山县规划局预审意见(微规预审【2014】012号)认为,符合《微山县船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办理前期手续;2014年3月24日,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该项目“用地情况说明”中指出,项目涉及留庄镇沙堤村、桥上村土地共1331亩,其中规划农用地1252.68亩,未利用地78.32亩,该项目已经发改局备案,已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计划;2014年4月3日,微山县旅游局 “审查意见” (微旅字【2014】6号)认为,该项目符合《微山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4年6月28日,留庄镇政府下发《开工建设通知书》……随着审批备案的顺利进行,该项目也吸引全国各地建设工程公司竞标施工建设。其中,浙江龙园公司、山东龙建公司、安徽龙川绿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阔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珠海横琴鼎基公司、无锡科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分别与俱乐部公司签订了《工程项目协议书》,并相继开工。
从当地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到,2014年11月30日,该项目举行奠基开工庆典,微山县县委书记、县长等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均参与了该庆典活动。
“变脸”的停工令
据知情人透露,总投资26亿的该项目在初期备受重视,但后来因地处南四湖自然生态保护区内,在“环保风暴”政策下,微山县政府职能部门随后又相继发出停工令——2017年8月3日至8日,微山县环保局、规划局、水利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等6家职能部门先后发文,要求“停工”“停建”“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等。2018年8月2日,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称“南四湖管理局”)向俱乐部公司下发了《责令恢复原状事先告知书》(编号:济湖执001号),6天后下发《责令恢复原状决定书》(编号:济湖执002号),认为该公司未经批准,在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项目,开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码头等建设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6、32条的规定,责令3日内恢复原状,拆除违法建筑项目。如需进行爆破,当地镇政府可协助办理爆破审批手续,逾期未恢复原状将依法处理。
2020年9月上旬,该俱乐部公司人员在采访中向记者介绍了具体拆除情况。他表示,微山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把进出园区的主路切断堵死,并利用大型设备强拆园区的项目办公设施、指挥所、施工人员宿舍和生活设施,将搅拌站进行破坏性拆除。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3年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2011年12月13日,原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规定“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然而,该项目却在2013年被纳入招商引资开发项目。
对此,留庄镇政府杨主任6月11日向记者介绍说,当时该项目认为是重大项目,市里领导也非常关注,也符合当时条件。后来遇到“环保风暴”,发现是在自然生态保护区内,所以就责令整改,被列入违建项目了。
施工单位、工人的权益成处置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停工让相关工程建设公司为了追回工程款、材料款踏上了维权之路。据了解,为了追回工程款,参与建设的工程建设公司有的通过司法诉讼维权,有的通过网络发声希望媒体关注,还有的希望通过层层上访促进问题解决,但始终维权未果。而相对维权的企业而言,参与建设的农民工维权更加艰难,不少项目的工人一直奔波在讨薪路上。
6月10日,中阔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阔浩盛”)法务部部长虞安新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2014年该公司与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2亿元E区项目工程承建合同,并交纳了施工保证金700万元。几百名工人已完成施工,共投资达5640多万元。为了讨要施工欠款,中阔公司通过层层反映,引起了山东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批示当地处理。微山县成立专项工作组,经协调由微山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启动应急资金临时垫付了特困户和患重病农民工工资60万元,尚有820万元农民工工资和5000多万元的工程款依旧没有着落。2019年3月,微山县人社局向中阔公司发出一份《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后附工资发放明细表,责令中阔公司向197名农民工发放工资453万元。而中阔公司经过核实认为:E区项目部总计农民工工资903万元,并于2019年10月10日上报给微山县人社局,请求该县调动应急资金临时垫付,此款最终由俱乐部公司结算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记者了解到,在俱乐部E区项目工地小高层干活的农民工彭烨、秦明旺于2017年检查出患有癌症,至今工资未能追回。而同在该项目工作的68岁的孙士美和35岁的赵西涛已因癌症去世。
土地租金和使用成为村民难题
2020年6月中旬,针对此事,记者来到微山县委、县政府和国土、招商、旅游等职能部门采访,收到的答复大体相同:时间比较久,当时的分管领导或调走或机构改革,现任领导对该项目情况不了解。
2020年9月初,记者再次来到了该项目工地,现场已杂草丛生,尽管附近村民自发播种粮食,但与之前的千亩耕地相比,可以播种的土地面积大大减少。在中阔浩盛公司项目工地上,记者看到办公桌椅早已搬空、整面墙被拆走……一直留守看护工地的民工树成平老人告诉记者:自己70多岁,已在这里看守数年,自2017年起就断水断电,只好从附近的村民家接水接电。看护在此,是为了防止工地东西被偷。
中阔浩盛法务部部长虞安新告诉记者,该项目当时和当地村民谈好了租赁土地,但只给了两年补贴后,就再也没有给过钱,如今村民自发在土地上种菜种粮了。留庄镇杨主任也告诉记者,当时开工建设时确实给村民进行了补贴,但后来工程停了补贴也就没再给了。记者看到,协议显示项目区占地面积1331亩(含10个小岛),其中沙堤村占地500多亩,桥上村占地800多亩 。项目建设用地采取先租赁后征用、征租结合的的方式解决,土地租赁费每亩600元。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沙堤村、桥上村的村支书得知,共有五年的租金未能给到村民,目前项目所占地土地荒废,不让分、不能种。“要么给租金、要么合同终止马上复耕,不管怎样总要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2020年8月,山东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健全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应高度重视“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问题,建立健全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图片证据:
项目开工建设通知书
环保局批复开工通知及项目施工许可
各部门对项目合法建设的批复
环保局项目停止建设的通知
各部门发布的项目停工通知
(来源:消费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