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应邀住女友家被控强奸获刑。一对年轻情侣,俩人刚认识没多久,才十七八岁,很快就

茉亦桉酱 2025-12-22 15:29:46

男生应邀住女友家被控强奸获刑。一对年轻情侣,俩人刚认识没多久,才十七八岁,很快就谈起了恋爱。本来是挺甜蜜的事儿,结果却闹上了法庭,还判了刑,让人看了心里五味杂陈。 事情是这样的,男生小董和女生丽丽(都是化名)约好一起去郑州玩,玩着玩着,丽丽就邀请小董到她家去住。小董也没多想,觉得女朋友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没问题,就跟着去了。可没想到,住进去的当晚,事情就变了味。丽丽说,她本来和小董说好了要分房睡,但小董没遵守约定,晚上进了她的房间,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她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第二天就报了警。 这事儿一出,小董就被警方带走了。他妈妈一听就急了,觉得特别冤枉,说人家闺女都主动邀请儿子去家里住,这不就等于默许了吗?再说儿子也没用暴力,怎么就成了强奸呢?而且更让家里人想不通的是,小董被拘留之后没多久,那个女生还给他发过微信,说“好想你”,这态度前后反差也太大了。家里人觉得,这不像是被侵犯后该有的反应,怀疑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甚至担心是不是女方事后反悔了。 可法院是怎么判的呢?一审判决下来,小董犯了强奸罪,判了两年九个月。这个结果一出来,很多人也懵了,包括一开始觉得“住家里就是同意”的那些人。但法院给出的理由很明确,也很重要:邀请一个人来家里住,哪怕是男女朋友关系,哪怕住在一个屋檐下,这都不等于对方就自动同意发生性关系。性同意必须是清晰、明确、自愿的,不能靠猜,也不能靠“我觉得你应该同意”来推断。你不能因为对方对你好,或者邀请你去家里,就觉得你可以越过那条最重要的底线。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起这么大关注,就是因为它戳中了很多人的认知盲区。以前总有人说“她都让你进房间了,不就是默认吗?”“都处对象了,发生点啥不是正常的?”这种想法其实是大错特错的。法律上从来没有“默认同意”这一说,哪怕是最亲密的关系,也必须尊重对方的身体自主权。今天你邀请我来住,不代表我今晚就要和你发生关系;今天我愿意牵手,不代表我明天就得接受亲吻。每一步都需要对方真正的、清醒的同意。 当然了,这个案子现在还没完,小董已经提起了上诉,说明他不认这个判决,希望有翻盘的机会。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这件事都给很多人提了个醒:在亲密关系里,边界感真的太重要了。好感不能代替尊重,热情也不能代替 consent。再亲近的人,也不能替对方做决定。希望这起事件能让更多人明白,真正的亲密,是建立在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而不是一厢情愿的“我觉得可以”。恋爱纠纷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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