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17岁的女生认识了17岁的男生,并邀请男生到当地游玩,期间女生邀请男生到自己家里过夜。当时两人商量好分房睡,可男生却留在女生房间不肯离开,并在当晚侵犯了女孩。女生羞愧万分的报警,男生被抓,并被判有期徒刑2年9个月。男生家属不服:是女方邀请的,事后还发信息称好想你,男生已提起上诉。 17岁的丽丽,在2024年7月认识了一个男孩,两人是同龄,男孩叫小董。 自从认识后,两人通过交流很谈得来,而且关系越来越好。 8月初的时候,丽丽邀请小董到自己的家乡郑州游玩,正好小董也是这样想的,当即就同意了。 两个青春少年,一同在风景秀丽的景点玩了一天,天气很晚了,丽丽还恋着要和对方一起玩耍。 虽然当时丽丽的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可她还是做了个大胆的决定。 丽丽做梦也没想到,就是这个决定,毁了她的清白,甚至让她痛不欲生! 那天,两人在外玩到了天黑,吃过晚饭后,小董考虑要找个酒店住。 丽丽说,还是不要乱花钱了,不如就住到她家里去。 小董求之不得,当即同意了丽丽的邀请。 不过这个邀请,在双方的心里,却是不同的两个意思。 在丽丽看来,这只是一次善意的帮助,她把小董当成好朋友,想着家里有空房,能省下住宿费,完全没往别的地方想。 丽丽和小董商量,两人必须分房睡。 小董虽然当时答应了丽丽,可没一会,他就按捺不住,跑到丽丽的房间。 无论丽丽怎么让他离开,小董都不走。 小董已经是个18岁的男生,对男女之事既好奇又懵懂。 在他看来,丽丽的邀请一定是意味着点啥,自己当然不会错过。 他的心里,也把女孩邀请到家里住,当成关系更进一步的表示。 而丽丽却把两人的关系想的很简单,他们就是很谈得来,而且有着共同语言和见识的好朋友。 可小董赖在丽丽的房间不走,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女孩,不想离开他,丽丽越拒绝他就越喜欢。 他把这当做女孩子的矜持和不好意思。 纠缠中,小董毕竟是个男孩,逐渐占了上风,他强行占有了丽丽。 事后看到丽丽哭的稀里哗啦,小董也吓坏了,他又是对丽丽道歉,又是哄丽丽别生气。 丽丽又羞又气,悔恨难当,自己把小董当成好朋友,没想到,他做出这样伤害自己的事儿来。 自己刚刚17岁,以后还咋做人,她不能原谅小董的的行为,最终报了警。 小董被警方带走调查,可他的母亲却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觉得这事顶多是个误会。 可小董母亲万万没想到,法院认定,丽丽邀请小董到家同住,不等于性同意。 而且,丽丽已明确通过分房睡,而划清了边界。 可小董母亲根本不能理解这些,既然丽丽主动邀请一个男孩子到自己家里住宿。 说明两人的关系不一般,期间,两个青春期的男女,发生点啥事儿是很正常的。 丽丽已经17岁,应当懂得,主动邀请一个男孩住到自己家里会发生什么,所以,她应当对事情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小董不服,他觉得丽丽是认可他的,两人当晚所做的事,丽丽是情愿的。 法庭上,小董的母亲辩称:儿子和丽丽之间是情侣关系,且小董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不能构成侵犯。 而且就在小董被抓后,丽丽还在不断的给他发信息称:好想你。 据此可以证明,两人的关系是情侣关系,那天发生的事,很可能是两个孩子之间发生了小矛盾。 女孩子耍小脾气才报警,这之间应该是个误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 丽丽明确提出分房睡,且在小董强行进入房间后,多次拒绝并反抗,表明其并非自愿。 小董通过纠缠迫使丽丽就范,符合其他手段的强制,如利用体力优势、孤立无援的环境。 丽丽17岁,属于未成年女生,法律对其性自主权保护更为严格。 即使双方存在恋爱关系,未经明确同意仍构成犯罪。 女生主动邀请男生到家,仅表明社交信任,不代表默许发生那种关系。 反抗形式不限于激烈肢体冲突,沉默、哭泣、语言拒绝等均可能构成违背意志的证据。 《两高司法解释》第6条: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与其发生关系的,以强 奸罪定罪处罚。 丽丽家中仅有两人,且深夜无法及时求助,小董利用这一环境迫使丽丽就范。 即使双方平等关系,若一方利用对方无法反抗的环境,强行发生关系,仍构成犯罪。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任何形式的性剥削,无论加害者是否负有明确职责。 至于丽丽事后信息“好想你”, 事后态度,不改变当时行为的违法。 法律关注的是发生性行为时的真实意愿,而非后续情感纠葛。 即使存在恋爱关系,未经明确同意仍可能构成强奸。“情侣”身份不能豁免强奸罪的认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小董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小董及家属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



铝锅
占了便宜,抓紧低头认错加赔偿还有一线生机,你不认错硬刚,判你活该。
用户10xxx19 回复 12-22 22:35
好想你还不够明确吗?
用户25xxx87 回复 用户10xxx19 12-23 06:30
好想你+补偿
走自己的路
请问一下法官或者说专家,你们当初第一次的时候,女的亲口说她愿意了吗?如果没有说她是自愿的,那么你们是不是违背了妇女意志………
松果 回复 12-23 12:26
这才是常理。
用户51xxx95 回复 12-23 15:31
说没说不知道,但人家女孩子后面也没有报警,还不能说明。?
明天
事后发的好想你是咋回事嘛?男的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啊!
就在今天 回复 12-23 00:55
当时害怕报了警,事后感觉回味无穷
沧海一粟 回复 12-23 19:56
多少年来有没有女方侵犯男方的案例?
用户10xxx18
一点不冤枉他,人家即使刚开始愿意后来不愿意了也算qj
用户88xxx63
被女的套路了
杀猪的汉子
给钱是嫖娼,不给钱是强奸,做了是衣冠禽兽,不做是禽兽不如,做男人好难!
风灵无畏 回复 12-23 06:12
神评!
用户18xxx29 回复 12-23 08:28
😅😅😅
用户16xxx10
又当又立
幸福小天使 回复 12-23 03:54
面对这种要提起屠刀吗
欢乐马
男女授受不亲,这女的也不是个正经女孩
用户10xxx55 回复 12-25 03:44
麻烦你把“也”字拿掉
老友记
被仙人跳了!
用户18xxx89
现在有好多十四、五岁都生孩子了,十七岁还不懂?小仙女!得便宜还卖乖[点踩][点踩][点踩]
用户10xxx80 回复 12-23 20:58
小仙女,仙女跳,玩的就是这套路
震惊中外
男女恋爱时,没达最后一步时要,要做到发乎情。止乎礼。才不导致犯法
舒悦 回复 12-23 08:52
你17岁可发乎于情?
天平 回复 12-23 05:03
然后就被分手了
用户91xxx27
自找的!男孩无罪!
灏耀
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学会好好保护自己。
用户10xxx13
一个巴掌拍不响
明天你好 回复 12-25 15:34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用户10xxx72
你能说这女孩没责任?
方天画戟
把学习对手用身体打败了?
用户10xxx47
有婚内强奸。更别提朋友之间,这就是赤裸裸的强奸!
诺了
所以现在结婚率越来越低了,男的都不敢下手,谁知道事后会不会被反咬
mrgege
没把人整舒坦,报警抓你
時空交錯
从文章来看,两人确实是恋爱关系,但仅仅认识一个月,还处于恋爱初期的发展阶段,男孩是从外地到郑州的,女孩晚上留宿男孩,从事先声明分房睡来看,也是单纯的帮他省住宿费……这男孩肯定是用强了,然而过程中却只顾自己享受,且事后态度肯定也有问题,不然女孩当时不会一气之下就报警强奸的……[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Am
女孩是自愿的,女孩母亲告的,错案
昨天
什么样的母亲教出来什么样的孩子
芝麻 不开门
女的也有很大责任,法律判处也要看情节
用户96xxx81
我女朋友第一次邀请我去她家,也是说分房睡,可是一会儿,她就叫我去她的房间了,还问我让你分房你就分房啊?
大汉耿护院 回复 12-23 07:26
你女朋友是老司机?
笑彡言
如果不碰是不是又会说给你机会你都不中用呵呵
山中隐士
此女生也是缺少家教的,父母估计不会告诉她社会上到处是渣男兽男,得处处小心设防才能自保安全。
布尔先生
17岁还是未成年?搞笑!
用户10xxx93 回复 12-25 06:38
18岁才是成年人
用户10xxx20
这个年龄的孩子都还是懵懂无知,恐怕自己都搞不清情欲和爱情,而法律则是僵化死板毫无温度的条文。在没有诉诸法律之前,事情还有很大的回转挽回空间,一旦到了法庭上,法官们只能循规蹈矩,按照条文和行为对号,判决生效后,再没有挽回的空间。法律不是万能的,它只是最后无奈的选择,和情的未必合法,合法的也未必合理,是非难辩爱恨纠结又充满人情味人生坎坷轻易地由法律一刀切,可能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用户10xxx62
还是钱的问题
用户18xxx99
恋爱有风险,睡觉需谨慎。
用户17xxx92
女生不关房间门吗
意大利炮
好一招仙人跳,大部分男人都会上当[滑稽笑]
红茶哥
女人说要分房就是不要分房
Z·罗
类似情景,当年我睡厅,她睡房,她把自己杯子、毛巾给我漱洗,结果仍一整晚互没损失,当时觉得自己很君子,现在才明白很傻子,,,
用户33xxx70
判的有点轻
用户16xxx52
人家反抗了,而且是男的一直不肯离开女孩房间,还不是强奸,而且早也明确过要分房睡,而且当时也反抗了!
明天你好 回复 12-25 15:38
女的口是心非,女孩子说不要就是要,也不知道谁传出来的。
万势入亿
应该查看男方手机短信,如果真的女孩事后有发信息说好想男方,那男方虽该坐牢,女方也该严惩,有钓鱼的嫌疑,既然他强暴了女孩,女孩应该是怨恨他的,为什么还要对他说好想她呢?难道是欲擒故纵故纵?这样的女真恶心,但是,她已经将男方告上了法庭,法院不是她家的,不是她想怎样就怎样,法律也不是她玩游戏的,想用法律戏耍谁就耍谁,但如果女孩没有向男孩发好想他的短信,男子的母亲也应该严惩,因为他不仅没有教育好她儿子,还在编谎言坦护他,也是在糊弄法律
小风来Se
判刑还是轻了,换个家庭不得索要精神损失费各方面赔偿少不了
节节高
这个渣女害人精,渣女你应该上吊自杀。
用户14xxx81
该判!
用户10xxx38
应该判又生卖淫罪,
用户64xxx21
小屁孩还是不看UC的亏,今年和去年关于强奸以及如何定义强奸都不知道。
用户74xxx79
该判!男方作事,程序有问题。
崔耀文
既然不想和男子发生那种事,为什么叫男子来家里过夜呢?害人害己!
风中的承诺
至亲外男女独处,没啥好事
用户10xxx80
婚内都有强奸罪,更何况非婚内,还不是女的说了算。
用户16xxx53
男孩中了丽丽的情招想不花一文全身而退坐几年清白清白也是应该的。
用户10xxx96
活该,100元解决的事,硬逼自己往死路上走。
用户15xxx98
女孩真天真!
用户10xxx14
把别人都骗到家里来玩了,必须告他,如果换位一下,男的更死的快。所以从来就没有男女平等
微淼商学院院长
她说不要你以为是不要停,结果真的是不要
明天你好
女孩子喜欢说反话,女孩子说不要就是要。没情商,直男注孤生 现在好了可以摇摆了,说不要可能就是不要,也可能是要。这都猜不到,你不爱我了[抠鼻]
邬国新
白嫖翻车现场
低头望天
现在关于这方面事情已经没有了原则,你情我愿中的反抗也许是姿态,婚内的也管……最后的结果是男人女人不要接触,更不敢结婚!
白夜
损人不利己
孤独的漫游者
是男人都不会离开的
用户12xxx08
没赔到位
狙击手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男人
煌事震
现在人口减少,不要棒打鸳鸯
用户15xxx29
他比婚内强奸划的来
lutq
以后男生要学会保护自己还是必要的,首先事先问清楚是否原意那事,不原意的那怕他一万个爱你都不要去,害了自己
顺利
就是搞不懂,女孩不愿意而报警,为什么事后要发(好想你)的信息?
沫爸
17岁相当于目前高二的年纪,这是该干的事 ,还有啥推责任的!
用户10xxx49
十六七岁的孩子就谈恋爱,特别是还在别人家过夜,父母亲干嘛去了?可悲可叹!
云石红红叶{红火}
主要是女孩17岁,不到成人年岁,所以是未成年人,这一点非常重要
赵英浩
说好的:情窦初开,两小无猜呢?
用户10xxx74
有事河南,没事南河。
用户27xxx38
清白个屁
LONGYOYOZI
国内都有强奸。何况恋爱[并不简单]
林炳
有本事你弄得她自愿。
AG百恵 五 金
过去都是媒人介绍。到了洞房夜里女的没说愿意还不是做了。这算不算强奸?[滑稽笑][滑稽笑]。
瑟克买迪克
小处男还是草率了。我前女友让我去她家,安排我住客房,我完全听话照做。第二天晚上,她就拉我去她卧室探讨人生了。
林炳
性急吃不了热豆腐。
用户10xxx46
不经女方同意纯属强奸,如果男孩母亲的女儿遭受这样的事,肯定闹得还凶,该严恶。
友友
恋爱关系?夫妻还有强奸罪
用户18xxx92
怎样的父母就有怎样的孩子
武士大战僵尸
算是奸淫幼女了,未满18岁
我爱美好生活啊 回复 12-24 08:22
不懂什么是幼女就不要瞎比比
星辰大海
应该判强奸罪!判的对就是有点轻了!
用户97xxx18
婚内都有强奸,何况谈恋爱期间
用户10xxx39
直接死刑
独钓寒江雪
哪个女孩第一次是自己主动愿意的,不都是半推半就吗?这男孩子也是没经验,事后要好好哄哄啊。一辈子都毁了
用户10xxx04
冤
知足常乐
在古代是要宫刑的!
用户10xxx59
违背他人意愿,男孩确实犯法了
用户84xxx37
活该,再不认罚,加重刑期。
东方无邪
出来后就结婚
用户10xxx88
只能说男孩活该,女孩也不无辜。[微笑]
我是人
低头认错,女孩也就不说啥了,好朋友早晚都要睡的
用户17xxx76
有证据吗?
高志
这个男孩太冤了
彩虹之颠
这个男儿这辈子算是毁了
博宇天下林宇平
这又是一庄离其的冤枉
流光
引郎入室
奢望一日三餐
忘记付钱了
青青草地方
爱的教育成果如何评价一下午就回来了吗你好呀?那么早起身体好了好了我知道我的未来不是梦吧!好像没有吧?
一眸茶香
未成年 邀不邀请不重要 关键两个都是未成年
笑尽往事
都是钱惹的祸
用户15xxx16
女孩说好想再告你一次
雨正在下
男强女,除非把女的打昏,否则一事无成
高山流水
一码归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