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发现及时!”重庆一村民干活时,突然发现石头缝有动静,他起初以为是“辣条”,结果凑近一看,才发现是一条“牢底坐穿鱼”,也就是野生大鲵(俗称娃娃鱼),这条野生大鲵体长约1.5米,57斤,他们立马对其守护,同时报了警。网友:长得越怪判得越快,长得越丑判得越久! 网友这句调侃听着好笑,细想却藏着不少误解。野生大鲵被称作“牢底坐穿鱼”,可不是因为长得丑怪,而是它的身份实在金贵。作为和恐龙同时代的古老物种,这货是全球最大的两栖动物,更是生物进化的“活化石”,1.6亿年来身体结构都没怎么变过,对研究脊椎动物演化意义重大。而且它是我国特有物种,早就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登上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极危物种红色名录,野外种群比大熊猫还稀有。 民警和野生动物保护人员赶到后,小心翼翼地将这条大鲵转移到安全容器中。经检查,它体表光滑无外伤,只是因为卡在石缝中有些应激反应,工作人员当场给它补充了清水,随后带回做进一步的健康评估。这么大个头的野生大鲵实属罕见,要知道野外大鲵生长极慢,57斤的体重至少要长几十年,如今能在自然环境中见到这么健康的个体,说明当地的生态环境确实在变好。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野生大鲵对生存环境要求极高,必须是水质清澈、水温适宜、溶氧量足的深山溪流或天然溶洞,稍微有点污染或水温波动过大,它们就无法存活。这些年野外大鲵数量急剧减少,栖息地破坏、环境污染都是主要原因,上世纪广泛分布在17个省区200多个县市的它们,现在仅在38个县市能见到踪迹,种群密度降到了每公里不到1尾。也正因为如此,我国法律对它们的保护力度才如此之严。 《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最低也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能判五到十年,特别严重的甚至会判十年以上。湖南就有个男子,为了给孩子补身体,非法捕了一条1公斤左右的野生大鲵,结果被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还罚了款。还有人没取得许可就私自繁育大鲵,98条鱼全被没收,额外还罚了六千多。这些案例都说明,保护野生大鲵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法律红线在兜底。 重庆村民的做法特别值得点赞,没有因为好奇就去惊扰,更没有想过占为己有,而是第一时间守护并报警。反观有些人为了口腹之欲或所谓的“滋补功效”,铤而走险捕捉野生大鲵,不仅触犯了法律,还破坏了生态平衡。要知道大鲵在淡水生态系统中是顶级捕食者,能控制鱼虾蟹的种群数量,对维持生态稳定至关重要。 网友的调侃虽然是玩笑,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大家对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视。只是要明确,判断一种动物是否受重点保护,关键看它的生态价值、稀有程度和科学意义,和长得丑不丑、怪不怪毫无关系。我们更该记住的是,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是自然界的重要成员,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 希望重庆这条大鲵在经过专业照料后,能顺利回归自然。也期待更多人能像这位村民一样,遇到野生保护动物时多一份敬畏和守护,少一份贪婪和猎奇。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