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17岁女孩邀请17岁的男孩,到自己的家中居住,女孩和男孩商量两人分房睡,但男孩却认为女孩是矜持,坚持留在女孩房间,两人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孩报警,说男孩侵犯了她,男孩的母亲说,是女孩邀请她儿子到她家住的,儿子又没有采用暴力手段,这怎么能算是侵犯? 河南郑州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最近引发了全网热议。17岁的女孩主动邀请同龄男孩到自己家中居住,原本两人已经商量好分房睡,可男孩却觉得女孩是在矜持,执意留在了女孩房间,最终双方发生了性关系。 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事后女孩直接报了警,指控男孩侵犯了自己,而男孩母亲的回应更是把争议推向高潮,她直言是女孩主动邀请儿子同住,儿子全程没有使用暴力手段,这根本算不上侵犯。 这起案件的细节,每一处都充满了争议点。据了解,女孩和男孩是同龄人,两人此前已经相识一段时间,关系比较要好。 事发当天,女孩因为家中暂时只有自己,便主动提出让男孩来家里住一晚,男孩欣然答应。考虑到男女有别,女孩提前和男孩沟通好,晚上各自在不同的房间休息,男孩当时也点头同意了这个安排。 可等到夜幕降临,男孩却没有按照约定去另一个房间,反而坚持要留在女孩的房间里。面对女孩的再次提醒,男孩不仅没有离开,还反复表示女孩的拒绝只是出于矜持,是情侣间正常的害羞表现。 女孩试图再次劝说,却没能改变男孩的想法,最终在男孩的坚持下,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发后,女孩的情绪一直处于崩溃状态,经过一番挣扎,她选择了报警,明确指控男孩对自己实施了性侵。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介入调查,将男孩传唤到案了解情况。面对警方的讯问,男孩承认了和女孩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但他坚称女孩是自愿的,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侵犯,毕竟是女孩主动邀请自己到家中居住的。 男孩母亲得知消息后,更是情绪激动,多次找到相关部门为儿子辩解。她始终强调,儿子和女孩是同龄人,两人之间本就有情愫,而且是女孩主动发出的同住邀请,这本身就说明女孩对儿子有好感。 更关键的是,儿子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使用任何暴力、胁迫手段,女孩也没有出现激烈反抗的情况,仅凭女孩事后报警就认定儿子侵犯,实在太不合理。 女孩这边则有着完全不同的说法,她表示自己从始至终都没有同意发生性关系,提前约定分房睡就是明确的拒绝信号。 当时男孩执意留在自己房间时,她已经感到了害怕,只是因为年纪小、力气小,又身处封闭的家中,才没能有效反抗。事后冷静下来,她越想越害怕,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才鼓起勇气报警求助。 随着案件的发酵,双方的争议焦点也逐渐清晰:女孩的“邀请同住”是否等同于同意发生性关系?没有暴力手段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能否认定为侵犯?这些问题不仅让双方各执一词,也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有网友认为,邀请同住只是基于朋友情谊,分房约定已经明确了女孩的边界,男孩无视约定的行为就是越界;也有网友觉得,未成年人之间的情感比较懵懂,没有暴力胁迫的情况下,很难认定为侵犯。 目前,郑州当地警方仍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相关证据的固定和核实工作正在推进中。案件最终如何定性,还需要等待司法机关结合全案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敲响了警钟,异性交往过程中,边界感和尊重意识至关重要,任何时候都不能想当然地解读对方的意图,更不能无视对方的明确拒绝。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