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45岁男子因工作和生活受挫,长期情绪低落,遂产生自杀念头。大年30晚上

梅姐说法 2025-12-24 11:51:59

广东惠州,45岁男子因工作和生活受挫,长期情绪低落,遂产生自杀念头。大年30晚上男子杀了7个月大的侄女,又挟持父亲做人质,想让民警将他击毙。近日,本案迎来一审判决。 据齐鲁壹点报道,冷某是1998年的中专毕业生,在那个年代,冷某的起点实际上并不算低。 可是,不知是时运不济还是怎么回事,冷某毕业后在多个大城市打拼多年,却一事无成。 在深圳打工期间,2013年,冷某曾经向弟弟借了3万元创业,可这次创业一点水花都没能激起,后来,冷某又向弟弟借了3万炒股,依然是以赔本告终。并且,这6万元,直到案发都没有还给弟弟。 冷某越混越差,最后只能送快递,甚至直到43岁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因为工作和生活长期受挫,冷某深受打击,性格越来越孤僻内向,也不愿意和家人多接触。 冷某的父母和姐姐住在一起,2025年1月28日是除夕夜,冷某的弟弟带着老婆和一儿一女去姐姐家吃年夜饭。 冷某一个人独居,弟弟和姐姐便去冷某的家里,想给他换一套新被褥,再接他到姐姐家里一起过年。 当时,冷某死活不愿意去,弟弟和姐姐只好离开了,可二人离开后,冷某又自己骑着电瓶车去了姐姐家。 看到大儿子来了,冷某的父母很高兴,当天晚上,一家人团团圆圆吃了顿年夜饭,冷某还给孩子们一人包了一个100元的红包。 饭后,冷某3岁的小侄子闹着要回家,父母稀罕弟弟家7个月的女儿,便留下小孙女一起睡。 于是,冷某弟弟带着弟媳和侄子离开了,而据冷某弟弟事后说,他们回家是因为3岁儿子说,不喜欢和伯伯待在一起。 弟弟一家三口走后,时间逐渐来到了凌晨,冷某的母亲去厨房煮宵夜,冷某来到7个月小侄女睡觉的房间,用被子捂住她的口鼻。 孩子大哭着挣扎起来,母亲发现后过来阻止冷某,冷某从口袋掏出一早准备好的水果刀划伤母亲的手,并将她推出房间,反锁上房门,随后返回房间用水果刀捅扎、划割侄女的脖子,直到确认她死 亡才松开手。 冷某的父亲被哭闹声吵醒后,从房间走到客厅查看,冷某用水果刀将他劫持到了阳台上。 冷某的母亲赶紧下楼寻求帮助,凌晨1点42分,民警破门而入,冷某左手勒住父亲的脖子,右手持水果刀对准他的脖子,拒绝民警进来查看侄女的情况,并多次要求民警将他击 毙。 双方一直僵持到了凌晨3点左右,民警见劝说不下,便朝冷某头顶上方开了一枪,冷某倒地,民警趁机将他制服,并解救下其父亲,进屋查看小侄女的情况,但遗憾的是,孩子早已气绝多时。 案发后,冷某交代,他因工作生活受挫,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案发当天,冷某留宿姐姐家时,产生了杀 害杀害侄女,然后劫持人质,从而被民警击毙的念头,并实施了上述一切。 案发后,冷某做了两次精神鉴定,第一次显示他有抑郁症,第二次鉴定为恶劣心境,但案发时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2月23日下午,本案迎来一审判决。 1、一审认为,冷某构成故意杀 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 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冷某因工作和生活长期受挫产生自杀念头,进而产生杀害侄女然后被民警击毙的想法,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最终导致侄女死 亡。 因此,冷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 人罪,且情节恶劣。 2、冷某还构成绑架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冷某杀 害侄女后,用水果刀将父亲劫持到阳台上,左手勒住父亲脖子,右手持水果刀对准其脖子,拒绝民警查看侄女情况,并多次要求民警将他击毙,符合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情形。 冷某劫持父亲并非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但其通过控制父亲的人身自由,以此对抗民警,达到让民警击毙自己的目的,这属于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3、冷某犯故意杀 人罪和绑架罪,应数罪并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冷某产生杀害侄女的想法后,提前准备作案工具,属于有预谋的作案。 并且,冷某同时触犯故意杀 人罪和绑架罪,应当数罪并罚。 最终,一审判冷某犯故意杀 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冷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因冷某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情节恶劣,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决定对冷某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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