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闺蜜双重背叛,场子姐案第三者为何不构重婚罪? 被丈夫闺蜜双重背叛,场子姐案

自在聆听鸟语 2025-12-27 16:20:44

被丈夫闺蜜双重背叛,场子姐案第三者为何不构重婚罪? 被丈夫闺蜜双重背叛,场子姐案第三者为何不构重婚罪?懂法的她躲了刑责 “被枕边人和闺蜜双重背叛,我一夜白头。”近日“场子姐”起诉丈夫及闺蜜重婚罪一案一审落判,丈夫因重婚罪获刑六个月,而作为第三者的闺蜜却未被认定犯罪。这一结果引发全网热议的核心疑问是:明明法律规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为何此案中第三者能免于刑责?答案或许藏在二人截然不同的行为里——闺蜜看似更懂法,刻意避免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而男方却大大咧咧,对外公然宣称闺蜜是自己的老婆,最终因这份“洋洋得意”落入法网。 案件的起因,是场子姐在丈夫车上发现闺蜜的打胎资料,就此撞破丈夫与自己多年闺蜜的婚外情。更让她崩溃的是,丈夫不仅与闺蜜长期同居,还存在重婚事实,双重背叛的打击让她一夜白头。悲愤之下,场子姐将二人一同告上法庭,主张其均构成重婚罪。 从判决结果来看,法院认定男方构成重婚罪的核心依据十分明确:其作为有配偶者,不仅与第三者长期同居,还在邻里、亲友面前公然将闺蜜称作“老婆”,甚至以夫妻名义共同参与社交、处理事务,完全符合《刑法》中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构成要件。男方这份对婚外情的“自豪感”,成了证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键证据,最终换来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而第三者未被定罪的关键,恰恰是她的“刻意规避”。尽管能证实她主观上明知男方已婚,且与其长期同居,但她始终刻意避免对外以“夫妻”相称,也从未配合男方以夫妻名义办理任何事务,导致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满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重婚罪构成要件。这种看似“懂法”的行为,让她得以逃脱刑事追责,仅留下道德层面的谴责。 这一判决也让公众看清重婚罪的认定逻辑:并非所有婚外同居都构成重婚罪,“以夫妻名义对外交往”是区分普通婚外情与重婚罪的核心界限。网友不解的“为何第三者不担刑责”,本质是混淆了“婚外同居”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法律概念——前者属于道德与民事调整范畴,后者才会触发刑事追责。 尽管从法律层面,判决符合重婚罪的认定规则,但从情理角度,场子姐遭遇的双重背叛仍让人心疼。此案也暴露出现实问题:对于婚外情中的第三者,若未达到重婚罪标准,仅能受到道德谴责,无法被追究刑责;原配只能在离婚诉讼中向过错方丈夫主张民事赔偿,却难以向第三者追责。 法律是行为的底线,却无法完全抚平情感的创伤。场子姐的经历也提醒着所有人:婚姻的忠诚不仅需要法律的兜底,更需要每个人守住内心的道德准则,而“以夫妻名义”的重婚认定标准,也恰恰是法律对婚姻秩序的严谨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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