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位癌到底能不能理赔看法院怎么判原位癌保险/理赔 原位癌拒赔?15万必须赔!保险

自在聆听鸟语 2026-01-02 19:21:27

原位癌到底能不能理赔看法院怎么判原位癌保险/理赔 原位癌拒赔?15万必须赔!保险公司的“吸血操作”被法院狠狠打脸! 买保险时笑脸相迎,说啥都保;真要理赔了,就拿专业术语当挡箭牌,能赖就赖——淮南市民张先生的遭遇,撕开了某些保险公司最丑陋的遮羞布! 几年前,张先生怀着对未来的保障期待,给自个儿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之后的每一年,他都按时足额交保费,从没有一次拖延,就盼着真遇到事儿时,这份保单能成为救命的底气。可谁能想到,这份“底气”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却成了最伤人的“笑话”。 2024年11月,张先生身体突发不适,赶紧去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肺原位癌。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他瞬间慌了神,紧接着就是手术治疗、住院康复,不仅身体遭罪,经济压力也压得他喘不过气。出院后,他攥着诊断证明和手术记录,小心翼翼地向保险公司申请15万元的重疾险赔付,本以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儿,毕竟自己得了癌症,也按约定交了保费。 可保险公司的操作,直接让张先生寒透了心!他们看完材料后,连一丝犹豫都没有,直接甩来“拒赔”两个字。理由更是离谱:“我们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恶性肿瘤得是那种会扩散、会转移的,你这原位癌就是坏细胞待在原地没动,不算我们保的范围!” 更可气的是,保险公司还振振有词地辩解,说这条款符合行业规范,当初也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这话简直荒谬至极!投保时,业务员把保险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重疾全覆盖”“确诊就赔”,把保费收得干脆利落;可真到理赔时,就拿出满是专业术语的合同,抠字眼、钻空子,把“原位癌”这种普通人根本搞不懂的医学概念当免责理由,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收保费时有多积极,理赔时就有多敷衍;签合同时光画大饼,遇事了就翻脸不认人——这哪里是什么保险公司,分明就是只进不出的“吸血鬼”!拿着投保人的血汗钱,却在他们遭遇病痛折磨、急需用钱的时候,冷血地关上理赔大门,这样的企业有半分担当吗?眼里只有利益,没有丝毫人道主义,简直毫无底线! 愤怒的张先生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这家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而法院的判决,才算真正还了他一个公道,也给所有耍无赖的保险公司上了生动的一课! 一审法院直接站在了张先生这边,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 法官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原位癌”“恶性肿瘤”这些都是专业的病理学概念,远超普通人的认知范围。保险公司要想免除自己的责任,不能只把冰冷的条款印在合同上就完事,必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这些条款的含义、后果给投保人讲明白,让人家真真切切理解才行。可本案中的保险公司,根本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这项义务,所以“原位癌不赔”的免责条款,对张先生根本不生效! 按理说,理亏就该认账,可这家保险公司偏不!他们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到了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在坚称自己的条款合规,拒赔理由正当。 结果二审法院更给力,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淮南中院的法官说得一针见血:保险公司在合同里刻意限缩恶性肿瘤的范围,把原位癌排除在外,本质上就是为了少承担责任,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这种涉及专业术语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必须解释到普通人能理解的程度才算数,既然没做到,这免责条款就纯属废纸一张! 最终,张先生的维权之路以胜诉告终,可想想他这段时间的遭遇,真的让人又气又心疼。那些保险公司,拿着投保人的保费赚得盆满钵满,高管薪资动辄上千万,却在理赔时对普通消费者百般刁难,用各种手段推诿拒赔,这种“吸血式经营”早就该被唾弃!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共担”,是给人雪中送炭的保障,而不是某些公司用来圈钱的工具,更不是他们巧取豪夺的“摇钱树”。收保费时有多爽快,理赔时就该有多痛快;既然拿了投保人的钱,就该履行应尽的责任。像这种“只收钱不办事”“能不赔就不赔”的保险公司,不仅违背了商业道德,更是在透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希望这起案件能给所有保险公司敲响警钟:别再把消费者当傻子,别再用专业术语玩文字游戏,诚信经营、履行责任才是立身之本!也提醒所有投保人,遇到这种不合理拒赔,千万别忍气吞声,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法律永远站在有理有据的一方,绝不会让“吸血鬼”们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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