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房子也能安心住,居住权就给了这样的保障。像重庆的李奶奶,张爷爷立下遗嘱让她享有拆迁还房的居住权直至去世。可张爷爷去世子女办理过户后,却迟迟不协助李奶奶办居住权登记,最后李奶奶只能起诉。 还有咸宁的李先生,母亲出资为他买房,他为让母亲安心住,带母亲办理了50年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能让特殊群体住有所居,咨询量也因此大增。有了它,即便房子不归自己,也能住得踏实。
不是自己的房子也能安心住,居住权就给了这样的保障。像重庆的李奶奶,张爷爷立下遗嘱
佩里
2026-01-03 1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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