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这样的“儿媳”吗?老人好心把房产存款都赠给她,结果她却狠狠“坑”了老人一把

胜晨伯乐 2026-01-05 09:03:41

你见过这样的“儿媳”吗?老人好心把房产存款都赠给她,结果她却狠狠“坑”了老人一把,这事儿就真实发生在南宁,让人气得直跺脚! 话说陆某乙和韦某1997年就结了婚,可这婚姻没走到头,2015年8月法院就判他们离婚,财产也分割好了。谁能想到,离婚判决刚送达没多久,陆某甲和梁某这对老夫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写了份《遗赠》,把房产和存款都赠给了儿媳韦某。他们当时心里估计还想着,这么做说不定能挽留这段婚姻呢,哪成想,这完全是韦某设的一个“局”。 韦某拿到《遗赠》后,那动作可麻溜了,立马转走了20万存款,然后改嫁走人,把老人扔在了一边。这还不算完,2023年陆某甲病逝,2024年初梁某反应过来,赶紧另立遗嘱撤销了遗赠。可韦某哪肯善罢甘休,这案子就这么闹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的时候发现,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那可是存在重大误解啊!韦某根本就没告诉老人自己已经离婚的事实。这遗赠看着是白给,其实质是附条件的赠与,老人心里肯定想着,我把财产给你,你好好过日子,照顾我们老两口。可韦某呢,根本没实现这些条件,所以法院判定这赠与无效,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这事儿和吉林刘大妈的事儿一对比,差别可就大了。刘大妈把170万赠给了照顾自己的小儿媳,那是人家小儿媳实实在在付出了,所以这赠与有效。这就说明啊,在家庭里,真实的关系和付出才是关键。 这事儿在网上也引起了热议,大多数网友都觉得韦某不应该占有这些赠与财产,她这就是欺骗老人,行为太不当了。好多网友还分享了自己的类似经历,对韦某那是相当不齿。 从这事儿里咱们也能得到不少启示。法律上强调,遗嘱或者遗赠得“意思表示真实”,要是隐瞒欺骗,影响了老人的意愿,那这遗嘱或者遗赠的效力就有瑕疵。从家庭伦理上来说,这也反映出代际沟通有多重要。家庭里的重要信息,像离婚这种大事儿,就得透明,老人做财产安排的时候,也得先了解清楚家庭现状。 法院判决《遗赠》无效,这是在保护老人的财产权益,可这亲情啊,一旦伤了,就再也挽回不了了。咱们做晚辈的,可不能学韦某这样,得实实在在地对老人好,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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