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长沙县有个县太爷,年纪到了七十古稀,还没有生儿子。这天晚上,丫鬟伺候他洗漱,县太爷看她长得温婉可人,就对她说:“把你的脚给我看看。” 县太爷名叫孙勋建,是雍正年间通过例贡转为知县的实缺官。长沙一地为江南重地,朝廷常派年长稳重之人坐镇。 孙勋建年轻时科考不利,中年以军功荐举入仕,五十开外才得授正七品知县之职。 孙勋建在任十余年,政绩清廉,赋税有章,百姓皆称“孙青天”。只是家中妻妾四人,膝下惟一女,女已成婚多年,家中无男丁。按宗族礼制,无子便难继祖祀,亲族多有微词。 年逾七旬之际,他也不再指望再有子嗣。 洗脚那晚,他偶然见丫鬟芸香足底一颗红痣,不禁想起十年前一位同僚言语:“命里终有一贵子,必由脚底有记之人而生。”原本只当戏言,但此刻却心头一动。 芸香年方二十,入府仅三月,为人勤谨,府中上下皆夸手脚利落。 第二日清晨,孙勋建唤来芸香,说出纳其为妾之意,芸香面露惊讶,却也点头应允。夫人得知此事并未反对,反倒劝他顺天而为。 孙勋建随即呈文报请上级备案,择吉日正式纳妾,按律例一应合规。 此事在县中传开,引来不少议论。有人说他老来贪恋女色,有人暗指其病急乱投医。孙勋建并不多作解释。他私下曾言:“若无后嗣,百年之后,宗祀便无所归。吾为一县之长,不能自乱纲常,今为正理。” 数月后,芸香果然有孕,太医验脉连称安稳。府中上下悉心照料,孙勋建每日亲自问安。夫人亲自监督饮食起居,三妾轮流照看。外孙亦常来送些吃食,倒也其乐融融。 此事甚至被邻县太守写入家信,说:“长沙孙公,七十得贵子,诚为奇事。” 一年后,芸香产下一子,孙勋建喜极,亲自取名“孙定远”。族中老人便向祠堂告知此事,将孙定远入谱为庶长子。 有人不服,孙勋建当堂申明:“法无禁止者皆为可行,吾子合法有据,宗法自应接纳。” 孙勋建自知年岁不多,便提前将家产过半分给孙定远,另以余财设立学馆,招名师教子。 但是命数终究难违,孙定远年满十岁那年,孙勋建突患重疾,数日不起,终于病逝于任上。郡守为其举行例葬,百姓自发送行者千余人。 夫人及三妾一同抚养孙定远至成年,命其入学求仕。至嘉庆十五年,孙定远中举人,入官为吏部文选司主事,终为父亲一生所盼。 孙勋建虽一生官职不高,但以清廉与仁德名留乡里。晚年得子、合礼纳妾、笃行家法,皆与清制相符,毫无逾越之处。 其子孙定远仕途顺遂,家风严正,不辱门楣,后人在族谱中记:“孙公得嗣于古稀,然其志不在子嗣,而在延理法之正。” 正所谓:“利不可独,谋不可专,名不可伐。”孙勋建一生克己奉公,于法有据,于情不乱,留得清白家风,为后人所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