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千万的物流老板,给情人买房买车,却只在每年过年时,才回那个所谓的“家”待两天。 原配去公司闹了4次,掀了桌子,可最后呢? 他照常和28岁的小三同居,女儿和小舅子在公司领着高薪,对此闭口不谈。 这哪里是婚姻,分明是一场长达4年的“合法勒索”。 男人每年回家两次,像完成某种冰冷的仪式。 女儿和亲舅舅,拿着他的工资,成了这场闹剧的“沉默同谋”。 这种畸形的“稳定”,靠的是钱,更是对人性的精准算计。 《民法典》第1042条写得清楚,婚内与他人同居,是法定的过错方。 2023年的最高法案例更现实,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最高能少拿30%。 他不是在守护家庭,他是在用沉默和金钱,死死按住那个可能让他资产缩水一半的“赔偿按钮”。 当金钱的筹码大到足以买断亲情和尊严,所谓的“家”,还剩下什么? 这种用钱砸出来的“和平”,你身边有吗?
要过年回家了给我寄点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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