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枫 这样做真的太可恶了 大妈看到一个女子在卖青菜,她眼疾手快,马上让女子给她装一把青菜,趁着女子不注意,顺手把女子的钱包拿走。 女子直到给下一位顾客找钱时,才发现放在菜筐边缘的钱包没了踪影。她急得声音都发颤,双手在筐里翻来翻去,指尖摸到的全是带着露水的青菜叶,哪里还有钱包的影子。菜摊前围了不少人,有人提醒她看监控,她才想起市场角落装着摄像头,慌慌张张地跑去管理处。监控画面里,大妈接过青菜时,另一只手已经悄悄伸向钱包,攥住后飞快塞进袖口,付了钱就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动作熟练得让人怀疑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女子看着监控里的背影,眼圈一下子红了。她是附近村里的农户,天不亮就骑着三轮车进城卖菜,一筐青菜统共卖不了五十块,钱包里却装着给孩子交学费的三千块现金,还有身份证和银行卡。“那是我起早贪黑摘了半个月菜才攒下的”,她对着市场管理员哽咽,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粗糙的衣角,指甲缝里还沾着泥土。这种委屈,很多小商贩都感同身受——大连大菜市的商贩刘先生,刚进的新疆李子转眼被偷;贵阳的肉摊老板,一早到货的猪肉没来得及上架就不见了踪影,这些辛苦换来的物资,被偷走的不仅是财物,更是一整天的生计和心气。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种“顺手牵羊”的盗窃行为,在菜市场并不少见。有的专偷农副产品,有的盯上商贩的随身财物,作案者里甚至不乏老年人。上海静安区检察院办理过一起案件,70多岁的乌某三次在超市盗窃护肤品,涉案金额不大,却都是刻意为之。这些人大多抱着“金额小没人管”的侥幸,觉得“拿一点不算偷”,却不知道这种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根据两高关于盗窃刑事案件的解释,在公共场所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就算是“扒窃”,不以金额大小作为入罪门槛,哪怕只偷几十块钱,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大妈的行为,本质上是“贪小便宜”心理作祟,却忽略了小商贩的生存不易。卖青菜看似简单,背后全是隐形成本:三轮车的折旧费、市场摊位费,还有卖不完的青菜会变质损耗,算下来一天纯利润往往只有几十块。就像那些卖淀粉肠的摊主,表面上日销两百根能赚三百块,扣掉各项开支后,纯到手能有两百块就已经算是不错。女子攒下的三千块学费,背后是无数个凌晨采摘、赶路的辛苦日子,大妈的顺手一拿,就把这些辛苦全都付诸东流。 更讽刺的是,很多实施盗窃的老年人,并非缺衣少食。有的有退休工资,有的子女孝顺,却偏偏过不了“占小便宜”这道关。荆州81岁的唐某偷鸡,湖北宜城的饶某偷三十斤排骨,都是因为一时贪念,最终不仅要赔偿损失,还落得个违法的名声。他们可能不知道,盗窃行为哪怕不被刑事拘留,也会留下违法记录,给子女的生活带来潜在影响,更会让自己的晚年名誉受损。 好在女子的钱包最终被找了回来。市场管理员根据监控追踪,联系到大妈的家人,经过劝说,大妈主动归还了钱包,还向女子道了歉。但并非所有受害者都这么幸运,有些商贩被盗后找不到嫌疑人,只能自己承担损失。这也提醒广大商贩,在摆摊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将财物随身携带,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希望每个人都能明白,任何形式的盗窃都不可取,哪怕是看似不起眼的“顺手牵羊”,也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小商贩起早贪黑讨生活,挣的都是干干净净的辛苦钱,不该成为被觊觎的目标。而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也该警醒:法律面前没有“小事”,不义之财不可取,一时的贪念,可能换来终身的遗憾。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