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喝酒惹的祸!”河南信阳,女子的哥哥和朋友一起喝酒,之后去澡堂途中下了朋友的

福康说案例 2026-01-11 14:51:57

“又是喝酒惹的祸!”河南信阳,女子的哥哥和朋友一起喝酒,之后去澡堂途中下了朋友的车,次日,遗体在河里被发现,女子说:哥哥头上有伤口流血,死因不明不白,怀疑在车内发生争执?朋友赔偿10万,后续还有20万分期付款待支付,但女子觉得赔偿的太少了,朋友无奈表示:是她哥哥抢方向盘,才让他下了车,后来他追车,我没听到他喊我…如果嫌少,就让法院判吧! 据大皖新闻1月10日报道,许女士(化姓)的哥哥去朋友家喝酒,可第二天,她接到电话,说她哥哥的遗体从一条河里打捞上来…… 事件经过是这样的,2025年12月31日晚上,许女士的哥哥被朋友徐先生(化姓)叫到家里吃饭喝酒,当天,徐先生的父亲也在场,快结束后另一位朋友也来了。 饭后,一行人开车准备去澡堂洗澡放松一下,不料,途中,许女士的哥哥突然要求下车。 监控显示,哥哥下车后,在车后面追车,但是,车没有停,直接开走了。 当时,哥哥下车的位置离家大概有4、5公里远,他进了一个小区后,又出来,就不见了踪影。 据许女士讲,次日下午4点多,她接到警方电话,得知哥哥出事了,他从河里被打捞上来。 许女士和父母心急如焚,从外地赶回老家。 警方称哥哥是意外死亡,落水后没有挣扎的痕迹。 不过,许女士却有她的想法,她发现哥哥头上有伤口还流了血。 同时她提出质疑,哥哥下车前10分钟,有一段路是500米,可从监控里看车开了10分钟,如果正常车速也就一两分钟而已。 哥哥出事后,许女士一家人为了让他入土为安,就和哥哥的朋友签了一份协议,对赔偿金额进行了约定。 事后,朋友徐先生赔偿了10万,后续还有20万需要分期付款还待支付。 但是,许女士改了主意,觉得赔偿金额太少了。 徐先生对于这件事也有话说,他回忆事发当天晚上,许女士的哥哥确实来到家里,与他们一起吃饭喝酒。 因为,徐先生之前和许女士哥哥聊天来着,想着哥哥一个人在跨年夜挺孤独的,就叫他来家里吃饭。 而且,当时自己父亲也在,快吃完饭时,又一个朋友也来了。 后来,吃完饭,大家决定一起去澡堂。 可途中,许女士的哥哥自己要下车。 徐先生讲,当时他不让哥哥下车,因为外面下雪了,可是,哥哥一手搂着他,一手抢方向盘。 所以,徐先生让哥哥下了车,但是,徐先生开出去100米后又回来找哥哥,担心下雪天他一个人有危险,可是没有找到人。 对于许女士的质疑,哥哥下车后,有追车的动作,车为什么直接开走了? 徐先生解释说,自己的车密封性很好,没有听到哥哥的呼喊。 据徐先生说,这事是他报的警,因为他第二天回家看到许女士哥哥的手机落在他家了。 徐先生考虑到哥哥没手机不方便,就找到哥哥的家里,但家里没人。 找不到人,徐先生也有担忧,就选择了报警。 悲剧发生后,徐先生在警方的见证下,和许女士一家签了赔偿协议,约定赔偿30万。 徐先生还说,他和许女士哥哥都是本家,关系一直挺好的,出事了,也是自己照顾不到位,他也后悔不该让哥哥中途下车。 徐先生说:“没有把他安全送到家,我有一定责任。” 不过,对于许女士觉得赔偿金额少,徐先生也说了,如果她不认可协议就作废,后续可以让法院判决,该赔偿多少就赔多少。 这件事确实让人匪夷所思,许女士认为哥哥的死因有疑点。 但朋友徐先生也给出了他的解释。 有人说,哥哥为什么要自己中途下车,为什么路途抢夺方向盘非要下车?这必须要搞清楚。 况且离家还有四五公里,那么远的路程怎么会让他一个人下车回家?即使他夺方向盘可以停下来?报警都可以的。 如果送到家,至少尽了责任,送到半道,后面出了事,这就不好下结论了。 从法律方面来说,朋友徐先生是存在一定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事中,徐先生组织饭局让许女士哥哥喝酒,喝酒后,哥哥处于不太清醒的状态。 按常理,组织者得保证参与者安全,应该将他安全送到家,通知家属,可徐先生没做到,让哥哥中途下车,最后哥哥意外死亡。 这就好比你是活动负责人,没照顾好参与者让他受伤了,肯定得负责。 徐先生有一定过错,他没尽到安全护送义务,得承担侵权责任,要赔偿相应损失。 另外,许女士认为30万赔偿太少了,她可以解除协议,重新要求徐先生赔偿吗? 许女士一家当时急着让哥哥入土为安,可能没仔细考虑赔偿金额合不合理就签了协议。 要是他们当时对赔偿金额有重大误解,比如以为 30 万就是合理赔偿,后来发现远远不够,或者徐先生利用他们处于悲痛、着急的状态,让他们签了对自己很不公平的协议。 这种情况下,许女士一家就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协议,重新商量赔偿的事。 有人说,请客东家这个态度挺好的,人家没有推卸责任,第一时间签了赔偿协议,30万其实不少了,你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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