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舆论生态比较复杂,网红的定位比较微妙,有的地区为了快速展开工作,取得成效,就聘用网红为形象代言人,但网络是把双刃剑,舆论是个回旋镖,网红作为形象代言人,非常容易翻车,这点是需要我们警惕的!
但目前为止,网红形象代言人翻车的案例包括,浙江的薇娅,山东的郭有才,新疆的森林北等,还有很多很多甚至都是严重车祸了,无疑这些地方,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舆论反噬,被网民批评,调侃,不但没有发挥正面舆论引导,新闻舆论宣传作用,反而发酵舆情,营商环境受到影响!
还有一些网红,在一定的时间地点,会很红,但很快就泯然众人,像张同学,丁真,董宇辉,这种合作,缺少长效机制,得不偿失!
为此建议:
1、可以跟网红进行一事一议的合作,但不适合做捆绑,避免聘为形象代言人,不要完全寄希望于网红,尤其不要为其背书!
2、密切关注网红动向,做好舆情监测,一旦有风吹草动,随即作出反应!
3、与网红合作,不适合高调宣传,政府尤其不适合介入,可由合作企业进行推广,企业行为会省去很多麻烦!
4、对于网红的合作,做好网络风险评估预判,对于内容,安保,扰民,效果,舆情都做出分析判断,做好应对预案!
5、我们的各级官员,也不要总有网红的思维,各司其职,不要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