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盐城发生了一起狗咬人事件。
年轻女子和孩子在路上行走,看到路边上有一只白色的大狗,挺可爱的。当下,女子驻足不前,伸出手去抚摸狗的头部。
没想到,原本安静的大狗发疯似地对女子展开了袭击,面部成为撕咬的重灾区。女子很快倒地不起,发出凄惨的喊叫。
幸亏旁边面馆的老板跑出来,把大狗及时赶走。不然的话,这只狗看样还不肯消停下来。
事后得知,女子的伤情很严重。
狗的主人表示,自家的狗,平日里很温顺的,应该是女子逗它了。不过,必要的赔偿还会承担。
这样的说辞没有丝毫的毛病。不过,女子遭受的身体创伤,尤其是精神上带来的伤害,恐怕一时半会难以消除。
对于这样的结果,很多人表示疑惑。好好的去招惹狗干嘛啊,难道不明白,畜生就是畜生,随时都会翻脸的。
没错。人还有好坏之分,狗,更是没得说。一旦它发起狂来,别说是路人,就连主人,也不会有任何的客气。
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邻居大伯养了一条大黑狗。皮毛黑亮,眼睛里总是透着狡黠凶狠的光,看上去,让人不寒而栗。
母亲多次安排我,碰到它,一定要远离,更不要轻易地去招惹它。饶是如此,我还是没有躲过它的魔爪。
有一天放学回来,快到家门口时,我的小腿部突然传来剧烈的疼痛,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用力的撕扯。
转过头看,正是那条大黑狗。它的两只前爪,就摁在我的腿上,张着大嘴还尝试着撕咬。如果不是我在行走,加之是冬天,衣服厚,肯定被咬到了。
出于一种本能,我迅速蹲下,试图从地面上找到一件得力的家伙进行反击。
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狗,比较害怕人蹲下。于是,它才不甘心地松开爪子,但依旧在不远处,虎视眈眈地看着我,随时可能再次发起攻击。
趁着这个工夫,我大声地呼叫。母亲和大伯急忙走了出来。看到这个场景,大伯转身回家操起烧火棍,对黑狗猛揍。
刚开始,它还呜咽着躲闪,随后从正面和大伯杠上了。活生生地把大伯胳膊上的肉咬掉一块。
一怒之下,身强力壮的大伯拳脚棍棒一起上,当场把它打死。
后来,母亲问我,是不是我招惹它了。我委屈地回答,我哪敢惹它啊,压根不知道,它从哪里钻出来的。
好在我的小腿只是被它的爪子卡了一下,只留下了明显的血痕,没有伤及到肌肉和骨头,实在是不幸中的万幸。
时至今日,我对狗并不讨厌,但是看到它,还是主动地避让。至于去抚摸它,逗它,真的不会去做。哪怕它的主人就在身边也不成。
所以啊,对于很多事情,一定要清楚它的风险所在,千万不能心存侥幸。若是到了木已成舟的局面,后悔都来不及了。(文/孙新合)
用户16xxx15
让你闲的……该是哪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