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外扬!”河南,一女子发现,丈夫跟女同事婚外情5年,还买了很多奢侈品,她一怒之下,在社交平台曝光2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消费证据等,却被丈夫以侵犯他名誉权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女子连续15天公开道歉。丈夫和小三彻底傻眼了,他们一下子在全国都出名了。 据1月16日扬子晚报报道,牛女士本以为自己嫁了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可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原来所嫁非人,她愤怒了。 原来,牛女士发现,丈夫竟然跟一个女同事婚外情长达5年,可自己却被傻傻的蒙在鼓里。 婚后,女子把心思都放在家里,相夫教子,对丈夫无比信任,当初,丈夫就是个一贫如洗的穷小子,而牛女士家世很好,从小锦衣玉食。 丈夫为了把她追到手,在她家门外守了3天3夜,终于打动了她,她下嫁给丈夫,可他得到了却不珍惜,竟然做出这么伤风败俗的事。 牛女士心寒了,她所有的愤怒涌上心头,让她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一怒之下,竟然把丈夫和第三者的名字,工作单位,还有两人的消费证据,都发布网络。 牛女士是解气了,但丈夫不干了,他没想到牛女士这么狠,虽然自己做了丢脸的事,但应该关上门在自家解决,她倒好,给捅了出去,让自己以后出门被戳脊梁骨,还怎么做人? 丈夫也不是吃素的,他一纸诉状,把牛女士告上法庭,理由是侵犯他的名誉权了,这就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要不说牛女士的丈夫缺心眼,妻子下嫁他高攀,岳父还给了他不少照顾,他不珍惜反而亲手毁了婚姻,做的这么薄情寡义,不去努力息事宁人,反而理直气壮讨公道,咋就那么不要个脸呢? 这下好了,法院成全了牛女士的丈夫,没要求牛女士把发布的撤回来,反而判决牛女士连续15天,在社交平台给丈夫和第三者道歉。 好家伙,这个判决真是绝了,看似对牛女士不公,但明眼人却拍手叫绝,真是出了口恶气。 本来这件家丑只是小范围的,这下全国都知道了,牛女士的丈夫和第三者火遍全网,单条道歉视频点赞量超50万。 牛女士名义上是道歉,其实是每天都在全网传播她丈夫的英雄伟绩。如果每一起搞外遇的都按这个操作来,不懂他们顶不顶得住?且看这个社 会道德底线是否没有下限! 给法官“点赞”啊!维护了小三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小三的隐私,打破了传统思想的“束缚”,为推广小三的行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牛女士原本满心欢喜地嫁给爱情,结果丈夫却背着她搞了5年婚外情,还大把大把给第三者买奢侈品,这搁谁身上能受得了? 牛女士一气之下,把家丑全抖搂到网上,想出口恶气,这心情咱能理解,毕竟谁被背叛了都会想讨个说法。 可话说回来,牛女士这么做,虽然解气,但确实有点冲动了。 丈夫再不是东西,她也不能随便把人家隐私往网上一扔啊。这不,丈夫反手就是一个名誉权起诉,法院还判牛女士连续15天公开道歉。 这判决乍一看,好像对牛女士不公平,可仔细一琢磨,法律就是法律,它不管你心里有多气,只看行为合不合规。 牛女士这一曝光,确实让丈夫和第三者“火”了一把,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他们的丑事。 可这“火”是丢人的“火”,是被人戳脊梁骨的“火”。他们以后出门,估计都得被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来。 这看似是牛女士“赢了”,其实也是两败俱伤。牛女士自己也得天天道歉,心里肯定更不是滋味;丈夫和第三者更是名誉扫地,以后的日子也不好过。 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遇到这种糟心事,千万别冲动。你可以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让丈夫净身出户,或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啥的。 但千万别学牛女士,一气之下就把家丑外扬,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让自己陷入更被动的局面。 总之啊,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要是真遇到了背叛,也得冷静处理,别让愤怒冲昏了头脑。毕竟,生活还得继续,咱们得往前看,别让那些糟心事影响了自己的未来。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牛女士丈夫出轨5年,换谁都得气炸,但她的操作踩了法律红线:哪怕对方再渣,你也不能公开人家的姓名、工作单位隐私。 法律不管你多委屈,只看行为合不合法:你曝光的“背叛事实”,即使是真的,但用侮辱性语言+公开隐私的方式撒气,就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 毕竟名誉权保护的是“社 会评价”,你把人家的丑事戳到网上,再骂两句,等于把人家的脸按在地上摩擦,这就越界了。 法院判她连续15天道歉,不是帮渣男“撑腰”,是在守法律的底线:过错方的错,得用合法方式治,比如离婚时要赔偿、分财产少分,但你不能用违法的方式报复。 牛女士看似“用道歉反将一军”,其实是歪打正着——法律让她道歉,可她把道歉变成了“出轨实锤连载”,这是道德层面的反弹,但法律上她确实侵权了。 简单说:渣男该骂,但得骂对地方;气该出,但得出在法律框里。牛女士的委屈能理解,但“以暴制暴”结果,就是自己得为侵权买单。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