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男子买了车位,但没买车辆,车位一直闲置,于是他花6700元定制了一个集装箱,放在自家车位,把闲置物品都放在里面,谁知被人给举报了,相关部门要他提供审批手续,如果提供不了,限期整改,要他恢复原样,男子急了,家里的衣柜、储藏室早就满了,实在没地方放…… 他赶紧打电话问自然资源局,得到的答复更让他心凉——这种情况从没批过,车位规划用途就是停车,改放东西属于擅自改变用途,根本办不了审批。 可能有人会疑惑,自家花钱买的车位,难道连放个储物箱的权利都没有?其实还真不是物业或部门故意为难,这里面有明确的法律和规划要求。 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房屋所有人必须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想改用途就得先找规划部门审批。伍先生的车位,规划用途写得很清楚是停放车辆,放储物箱用来仓储,本质就是改了用途。 而且城管部门现场勘查后,已经把这个储物箱认定为“擅自设置的构筑物”。哪怕它能移动,不是砌死在地上的,只要改变了车位核心用途,又没经过审批,就符合违规情形。 按照规定,这种情况不仅要限期整改,还可能被处2000元到2万元的罚款,伍先生能及时搬走已是减少损失。 伍先生的困扰其实是很多家庭的通病,家里衣柜、储藏室堆满,闲置车位又想利用起来,可稍不注意就踩了规。 像贵阳孟关乡改貌村的老旧小区,之前就有240户居民里,不少人在楼道、空地私搭储物棚,累计达31处,最后都被纳入“两清两改两治理”行动拆除,还清运了30余车垃圾、清理43处乱堆乱放点位。 这些私搭的储物设施,不管是在公共区域还是自家车位改用途,本质上都违反了规划要求。 有人觉得“没人举报就没事”,但这种侥幸心理不可取。湖南长沙砂子塘社区就有业主用废旧电动车、石墩占车位,被其他业主举报后,社区联合车管公司逐一清理。 娄底涟源市还有居民在公路上晒稻谷,被举报后不仅要立即清理,还被普及了占道的违法性。伍先生的情况也是被人举报后查处,可见不管是公共区域还是自家专有区域,违规使用都可能被追责。 物业这边也有难处,不少业主觉得物业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按照规定,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对违规行为劝阻、制止,劝阻无效就必须上报。 就像伍先生所在的小区,物业发现车位放储物箱后,只能履行上报义务,最终由城管部门依法下达整改通知,这也是物业的法定职责。 其实伍先生的储物需求很真实,可解决方式得合规。律师就建议,有短期储物需求的,不如租小区外正规仓库,或者跟物业沟通,申请临时堆放点并签安全协议。 要是长期想利用闲置车位,哪怕是自有产权,也得先找规划部门申请“临时仓储”许可,还得符合消防和结构安全标准才行。 这里还要提醒大家,不光是昆明,全国都有类似规定。《城乡规划法》明确,在小区里放集装箱当临时建筑,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不然就可能被拆除,还能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罚款。哪怕是在自家车位,也不能想改用途就改,毕竟小区规划和安全,关系到每一位业主的利益。 伍先生最后只能把储物箱搬到朋友院子里,还得对家里的物品断舍离。他也盼着相关部门能出台明确指引,告诉大家什么样的储物柜合规、要办啥手续,既让业主能合理利用空间,又不违反规定。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是用自家车位还是小区公共区域,先问清规定、办齐手续,才能避免花了钱还惹麻烦。 对于此事,你有怎样的见解?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