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在宾馆和小三开房时,原配妻子突然闯进来,这让床上的男女非常难为情。被逮住之后,妻子话不多说,直接让男子签订了一份净身出户的协议。事后,男子跟妻子离了婚。之后又反悔,说当时妻子非法侵入住宅,胁迫自己签下这份协议,就把妻子给告了,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包括孩子的10万元压岁钱。 (本新闻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报道称,男子离婚之后,越想越不对劲,感觉就是被妻子给做局了。于是直接又把前妻给上诉了,要求重新划分婚内财产。 一女子孙女士,跟丈夫赵某二人结婚多年,婚后也共同生育一小孩。 近期孙女士发现,丈夫一直鬼鬼祟祟的,似乎在跟其他女人搞暧昧。看到丈夫行为谨慎,孙女士感觉,自己的丈夫肯定背叛自己的感情了。 孙女士决定跟踪自己的丈夫,果然,被她查到了蛛丝马迹——丈夫确实跟其他女子有猫腻。 事发当天,孙女士跟踪丈夫,看到他跟一位姓韩的女子走进了一家宾馆。孙女士心想:今天就要把你俩给现场逮住。 孙女士喊来自家4位亲戚,5个人兴冲冲就闯进了酒店,来到丈夫开房的门前,直接暴力踢踹破门而入。 而孙先生呢,正在跟小三快活着,一下子就被眼前的妻子给吓住了。 进来之后,孙女士则带着亲戚,把丈夫给控制住。抓小三的现场是一阵混乱,拍照的拍照、打人的打人、还有的就是胁迫赵某。 赵某当时可真的是要吓死,也不敢反抗,只能听任妻子的安排,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在妻子一行人的胁迫下,丈夫赵某就签订了妻子带过来的离婚协议——是关于离婚时,针对婚内的财产处分,意思让赵某净身出户。 赵某眼看当下境况不妙,也只能乖乖听从,签下了协议。 抓小三这件事,暂且就结束了。事后没多久,孙女士就跟赵某办理了离婚手续,财产也是按照协议所说,全都归孙女士所有。 离婚之后的赵某却越想越气,第一就是,妻子的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入侵?第二,当众被羞辱、被威胁,自己的心理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第三,离婚协议就是被胁迫签订,肯定是无效的。 因此,赵某直接就一纸诉状,将前妻给上诉了,他认为协议无效,要求重新判定财产分配。 在审核时,根据《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采取胁迫方式,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此协议。 由此可知,当时赵某在宾馆里,被妻子以及其他亲戚胁迫签署了协议,场合非常尴尬,而且充满道德压力,最后赵某才顶着心理压力签署。 因此判定,案涉婚内财产协议,可以予以撤销。 而对于婚内财产判定,房屋产权归孙女士所有,但是孙女士需要支付15万元的分割款给到赵某。其他财产诉求均驳回。 一、丈夫跟小三在酒店开房被原配抓了现行,丈夫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妻子破门而入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酒店的房间也构成了住房合同,属于个人的居住地,享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典法》规定,男子出轨本身并不违法,但是破坏他人家庭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妻子违规破门而入,虽然是抓小三,但是可能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虽然是在酒店里的房间,但是带人强行闯入自己入住的房间,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这是客人的临时住宅,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孩子的10万元压岁钱,属于父母所有吗?父母有资格分配吗? 从法律上来说,压岁钱属于孩子,不属于父母,父母也没有资格随意分配。 根据《民典法》规定,压岁钱归属于孩子,由于在未成年时,父母只是作为代为保管者,需要保障孩子的资产利益,但是不能随意处置。 在本案,夫妻双方离婚时,丈夫还提出想要分走孩子的压岁钱,要知道这笔资金是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去分割。 如果说,妻子带人去酒店里抓小三,这个只能说一时爽,从法律上来说,其实是不合法的。 感情的破裂,或许就是缘分走到尽头,放过彼此,妻子说不定可以分到更多。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