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男子称母亲半夜疯狂来自己家敲门,还到自己店里大吵大闹,拿手机砸自己。父

律观法说 2026-01-23 21:01:54

河南开封,男子称母亲半夜疯狂来自己家敲门,还到自己店里大吵大闹,拿手机砸自己。父母离婚前,曾共同出钱给他买了一套房子,可母亲却要求他把首付和租金还回去,他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什么,不知道母亲为何要这样对自己。可母亲却说:我倾尽所有想让他过好日子,亲家说我是下堂女人,儿子不但没维护,还说别人没有说错,我给他买的房子,我连门都进不去。 范先生找到调解节目,说母亲的行为让他苦不堪言,严重影响到了他的工作和生活,他想调和自己和母亲的矛盾。 范先生说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在他12岁时,父亲为了给家里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出国务工,他跟着母亲居住生活。 2004年左右,母亲在未与父亲离婚的情况下找了新老伴,自己作为子女,虽心里不是滋味,但也不好说什么,一家三口的日子就这么过着。 2015年,范先生也去了国外,看到父亲在异国他乡辛苦打拼,他内心十分煎熬,一边是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母亲,一边是艰辛的父亲,他没忍住,把母亲找了老伴的事情告诉给了父亲。 次年,父亲回国,跟母亲离婚。父母离婚时,签了离婚协议,将他们夫妻名下的财产分为三份,父母各占35%,给了范先生30%。 父母离婚2个月后,母亲就再婚了。 范先生本以为父母各自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作为子女,他也会去很好的赡养他们。 父母离婚前,曾拿出一笔钱给范先生付了房子首付,离婚协议中也约定,将他们名下的商铺房租用于给范先生还房贷。 现在他们母子之间的矛盾就在于,母亲觉得这个协议对她不利,要求范先生把首付款和租金还给她,范先生不同意,母亲便开始大闹,这才有了疯狂敲门,到范先生店里大吵大闹的过激行为。 他带着调解记者来到母亲楼下,可王女士看到儿子后,情绪激动。 她称儿子在派出所曾经说过三个不可能,以后想让他叫妈,不可能!想让他逢年过节来看自己,不可能!想让他给自己打电话,不可能! 自己倾尽所有想让儿子过好日子,可儿子却不知足,她现在也不让儿子进自己家,自己没有这个儿子,他们之间没有感情,只有血缘关系。 范先生解释,自己带人来就是想调解此事。 王女士却指责他,想调解就带人来,不想认自己的时候却一次次把自己弄进派出所。 范先生让母亲说说去派出所的原因,是因为母亲做了过激的事情,自己才这么做的。 王女士进屋后,又拿出一张纸,说儿子在十几栋楼贴自己的小广告,目的就是毁坏自己名声, 她说前夫在出国第二年,就要求自己跟他办了“假”离婚证,之后就在国外找了别的女人。 整整17年,他们母子相依为命,可儿子不理解她,指责她是为了欲望、为了私心,才找的男人,纸条上的话语写的很难听。 第一次见亲家时,对方说自己是“下堂女人”,为了儿子,自己忍了。 第二次在饭桌上,对方又说:“姐,你知道不知道,你不是姓范家的人了!”儿子不仅不维护自己,还说人家说得对。 更让王女士难过的是,自己给儿子买房子、收拾房子,可儿子拿到钥匙后,却不让自己进门了。 自己在儿子家门口坐了一夜,敲了一夜的门,儿子都没开门,最后报了110,儿媳妇还掐着她的脖子怒骂她,说看见她就生气,儿子还打来电话质问她。 她现在要和儿子打官司,就是要回原来自己赠与给儿子的东西,因为寒心了,指望不上了。 如果儿子真想跟自己道歉,想要和好,一声“妈”,自己的心再如坚冰,也会融化,现在是儿子要作出行动的时候了。 范先生则认为母亲说的很多事情是站不住脚的,母亲肯定没说去他家摔东西了,把自己家的杯子、镜子都给砸了。 父母离婚后,父亲换锁也是理所当然的,母亲光说自己这不好,那不好,这么多年了,自己对母亲怎么就不好了。 他认为自己做得没啥不对的,但是不知道为啥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亲情本应该是温暖而包容的,母子之间更应相互理解、相互关爱。 王女士抚养儿子多年,付出了诸多心血,她渴望儿子的关爱与尊重,在遭受外界非议时,儿子能站在自己这边,可儿子的行为却让她渐渐寒心。 王女士能要回自己赠与给儿子的首付和租金吗?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王女士和范先生父亲为范先生购房付首付以及约定用商铺房租还房贷,可视为赠与行为。 若财产权利已转移,比如房子已登记在范先生名下,一般情况下王女士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回首付款和租金。 但如果存在《民法典》第663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王女士若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相关财产,需证明存在这些法定情形。 亲情不应被金钱和矛盾冲淡,双方都应该换位思考,多一些理解和包容,而不是一味指责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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