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健身后进了更衣室,一丝不挂的正洗澡呢,突然,一男子开门闯入,愣了2

福康说案例 2026-02-03 14:56:09

河南郑州,女子健身后进了更衣室,一丝不挂的正洗澡呢,突然,一男子开门闯入,愣了2秒,说句不好意思,就出去了。女子恼羞成怒,找前台一问,发现男子头一天就来过健身房,而且,女子发现更衣室门口当天没摆警示牌,事发后,酒店给女子退还剩余年卡和私教费用,女子不同意,非让酒店给个说法。而男子也说,她都报警2次了,让她提诉求,她也不说……网友: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近日,郑州的周女士遭遇了一场让她至今心有余悸的事儿,一回想,那尴尬的场景还萦绕在脑海。 1月22日这天,周女士像往常一样游完泳后,前往更衣室准备舒舒服服地洗个澡,好驱散之前健身的疲惫。 就在她一丝不挂地洗澡时,谁知道一名陌生男子竟鬼使神差般地闯了进来! 周女士当时吓得魂飞魄散,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她惊恐地发现,自己毫无遮挡地暴露在陌生男子眼前。 那男子看到周女士后,先是愣了两秒,随后,说了句“不好意思”,便退了出去。 据周女士说,那男子说了句不好意思,然后不紧不慢的出去了。 现实中,任谁遇到这场景,换做是谁都得又尴尬又气愤,周女士当时的惊恐和无助也可想而知。 周女士又惊又怒,立马联系了前台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查询得知,这名男子昨天就已经来过健身房了。 周女士这下更是火冒三丈,既然男子头一天来过,那再来就不该走错了吧? 毕竟来过一次对这里的环境应该了解了,怎么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周女士认为,要知道,男更衣室和女更衣室可不在一块。 而且,她记得女更衣室门口平常都会立着一个粉红色的牌子作为提醒,可事发那天,这牌子不知为何不见了踪影。 周女士很气愤,报了警。 事发之后,酒店或许是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迅速将周女士剩余还未消费的年卡以及私教费用,一共5749.2元退还给了她。 但周女士对此并不买账,她觉得酒店不能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处理此事,她需要一个合理的说法,来安抚自己那颗受伤的心。 对于更衣室门外到底有没有提醒标识一事,酒店工作人员说,门口有标识,酒店提示是到位的。后续也会配合调查取证。但也承认男子确实是进去了。 这番话,在周女士听来,就像是在推卸责任,让她更加气愤不已。 而当时进入女更衣室的那名男子,对这件事也表态了。他一口咬定,自己当时在发信息,根本就没看牌子。 他还无奈地说:“已经报两次警了,该道歉也道歉了,让她提诉求,她也不说……” 不过,男子也表示理解周女士的心情,如果她还有什么要求,可以随时联系他,自己哪怕会放下工作也会到场。 有人说,得饶人处且饶人,生活中犯这样的尴尬错误数不胜数,大多时候真不是故意的。如果男的真是无意的,就不要得理不饶人。放过别人也是放过自己,又不是偷拍发网上,那就另当别论了。又少不一块,较啥真啊? 还有人说,我和男士有过同样的经历,但我是女的,我进到男更衣室,居然坐着和身边男的说,这是男更衣室吗?那个男的边穿袜子边很淡定说,是的,我突然醒过来了,哈哈,尴尬的我啊! 也有人说,厕所走错门的应该不少,走错洗浴间应该不多,及时退出没造成影响应没啥事,但只要给当事人造成了身心伤害就应道歉赔偿。 其实,可以理解周女士的心情,她在意的不仅仅是因为身体被看光了,更在于那种“安全感彻底崩塌”的后怕。 站在她的角度,浴室本应是女性在公共场所里心理防线最深、最不设防的私密领地。 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个陌生男子突然出现,这种视觉冲击和心理惊吓造成的“身心损害”,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抹平的。 她更愤怒的是对方的低级错误的冒犯:对方是一个成年男性,且此前来过,却以“发信息没看路”这种近乎儿戏的理由闯入,这种解释在周女士看来,更像是一种对责任的轻慢。 所以,周女士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这类事件中,女子洗浴时被陌生男子闯入,身体暴露于他人视线,这无疑是对个人私密空间和活动的侵扰,符合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男子即便自称无心,也确实侵犯了周女士的隐私权,应该道歉。 最后,酒店工作人员和周女士道了歉,表示后续会对女更衣室加强管理。目前,双方好说好商量的把问题解决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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