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氏之子》摘自《列子·说符》
[原文]
齐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如响。
鲍氏之子年十二,预于次,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噆肤,虎狼食肉,非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
[译文]
齐国的大夫田成子在宫中祭祀路神,请了一千多客人。座中有人献鱼和雁,田大夫看后,感慨道:“上苍对老百姓真是恩泽浩荡。繁殖五谷,生养鱼鸟,供我们食用。”食客们都随声附和,声音在宫中回荡。
鲍家的孩子年方十二岁,也在座次之中,他进言说:“事实并不象您所说的那样。天地万物是与我们同生同长的,属于一类。同类,就没有什么贵贱之分,只是以形体的大小、智力的高低不同而相互制约,相互为食。并非这一类为那一类而生。比如,人们拿可吃的东西来吃,难道是上天为了人们能吃它才生它吗?再说蚊蚋叮咬人的皮肤,虎狼以肉为食,难道是上天为了蚊蚋而生人,为虎狼而生肉不成?”
[赏析]
古代由于人们自然知识的贫乏,对自然的认识往往凭主观想象,因此,对于世界的本原解说,往往是唯心的,有的甚至是迷信的。这不仅影响了人们的世界观,同时,“相为而生之”也成为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的借口。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鲍氏之子从朴素唯物观点出发,根据人们的日常生活常识来解释自然,虽然缺乏科学根据,但他的观点是正确的。这对于人们认识自然,特别是认识人类自身的价值,摆脱听天由命的处世态度,都具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