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有余辜!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被告人获死刑。红旗街高空抛物事件,虽然已经过去半年之久,但并不代表着时间会冲淡罪恶的份量! 12月13日,法院传来了最新审判消息:被告周某一审判决死刑!有网友不明白,说是不是判得有点重,之前也有高空坠物把人砸死的,为什么就没有判死刑,而周某却要判死刑?
产生这样的疑问,显然是忽视了一个问题,这个案件不是高空“坠物”,而是高空“抛物”,坠和抛有本质的区别,一个无意,一个有意,一个客观,一个主观,一字之差,性质大相径庭。
周某说出了自己高空抛物动机,他说自己一心寻死,但又没有勇气跳楼自杀,于是想通过伤害别人的方式求死。他已经连续扔了6天砖头,扔了有十几次,最后让倒霉的娄女士给碰上了。
娄女士于6月22晚下楼买烧烤,在等待的过程中,被周某扔下的砖头砸中额头,当场就没有生命体征了。
除了这次抛扔砖头,周某还曾经扔过大桶的水,扔下楼的两桶5升桶装水,就有一桶砸中了路人董某某的肩部、手指和腿部。还扔下了三罐未开封的可乐,一罐砸中了路人宋某的额部。只要看看被告的行为有多恶劣,大家就应该知晓法律为什么要判他死刑了。法庭判决帮他实现了愿望,但也是太便宜他了。
在花一样美好年龄的女子,生命就定格在了28岁,不是因病疾,不是因情寻短见,更不是因生活所迫,只是被突如其来的高空抛物砸中。人生,永远难于预料,灾祸和幸运哪个先来。
娄女士出事前在北京工作,是为了和大学同学的五年之约,才来到千里之外的长春的。
情投意合的男女朋友相见,这是一件多么喜悦的事情,可偏偏因为周某的厌世举动,将相恋中的情侣天各一方,让美好的生命永远停在悲惨的一秒。
据现场目击证人讲述,当时楼顶掉来的不只是一块砖头,而是在几秒内连续扔下来三四块。周围的人惊慌四散。娄女士被砸中头部后,头上的鲜血汹涌出来,倒下后就没再动弹了,男友赶紧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
虽然附近就有省医院,医生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可娄女士还是没能被抢救过来。
警方立即将周某抓捕,他的年仅二十来岁,就在这幢楼内的公寓租住,没有固定的职业。周某交代,近一周内,他连续6天在楼顶扔砖头十余次。动机是自己一事无成,一心想死,但自己没有死的勇气,于是想通过高空抛物砸死路人来换取自己的死。受害者家属听到这个可怕的动机,当即崩溃了。
自己想死去死就好了,为什么还要连累一个无冤无仇、素未谋面的姑娘啊?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因为周某没有勇气死,让她的美好生命戛然而止。还有更可悲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