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槐荫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花费1万余元办理了健身卡,还购买了私教课,但因为健身房无法实现原有的承诺,消费者只能起诉索赔。
案情显示,原告唐某在被告某健身房办理了健身卡,之后又购买了私教健身服务,花费1万多元。原告在此健身房消费了部分金额,2024年初发现该健身房门店关闭停止营业。原告诉至槐荫法院,称其尚有一年多的健身场地使用服务和三个月的私教服务尚未消费,要求被告某健身房向其退款。
原告称其在2023年就提出了退卡退费,当时被告刚搬迁了新地址,其认为被告场地面积狭小拥挤,不能满足服务要求,故要求退费,当时被告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理由让其等待,没想到现在直接关店了。
被告则对原告所述情况基本认可,表示确实是资金周转不开,经营不善,现在经济较为困难,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法官对案件基本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目前调解的重点在于案涉费用应如何退还。
针对被告提出的经济困难,原告表示理解被告的处境,但担心被告再次拖延,故主张最好还是一次性向其退费完毕,被告表示同意,但希望对方能就金额进行一定让步。见此,法官从对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从原告诉求、被告现状、支付履行等方面,组织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原告在金额方面予以适当让步,最终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表示再无其他争议。
本案调解过程中,承办人最初考虑到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原告的合理诉求,尝试提出分期退款的方案,之后根据双方的反馈不断调整优化,最终确定了付款方式,也组织双方协商确定了退款金额,既能高效满足原告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告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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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姜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