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内容:涉嫌在生活垃圾区垃圾桶内堆放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案
违法事实:2024年12月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黄林生(03030115016)、郝建国(03030115027)就信访人反应昌黎县人民医院南门生活垃圾区出现医疗废物(包括针头、输液器、输液管、纱布)信访问题到位于昌黎县昌黎镇汀泗涧村村西的昌黎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经调查询问确认该医院南门生活垃圾区有医疗废物(针头、输液器、纱布、安瓿瓶、注射器)堆放在3个垃圾桶内与生活垃圾混存,2024年12月6日已经将3个垃圾桶和医疗废物(针头、输液器、纱布、安瓿瓶、注射器)混存在一起的生活垃圾存放医废间内,台账显示医废混存重量为134.9kg,联单显示2024年12月7日已转移至秦皇岛市宏远环境治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罚款金额(万元):0.5
处罚决定日期:2025/1/20
来源:信用秦皇岛
咋滴啦
0.5万?这是开玩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