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地铁偷拍案再次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谁能够想到一次看似简单的误会,却演变成了一场关于男性权益、公众道德和司法公正的激烈讨论呢?
而此事主要的争论点在于,何先生因被诬陷偷拍选择上诉但被驳回了,难道男人就不配有清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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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地铁上的误会与指控
首先来回顾一下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点是2023年6月11日,当时成都地铁上,有两名女子怀疑何先生利用鞋子上的装饰偷拍她们,接着她们站在“有理”的一方,先是对何先生进行了言语指控,然后联系了地铁工作人员。
何先生由于她俩的指控,被动的脱下鞋袜以自证清白,但经过检查,警方证实何先生并未偷拍,换言之,这是一场误会,两名女子也在事后对何先生进行了道歉。
但是,有些伤害已经造成了,不明真理的人很有可能会将此事误发出去,那么何先生的名誉又该谁来负责呢?加之,当时两名女子在地铁上大吵大闹的指责,这显然也对何先生的心理造成了严重伤害,这又该谁来负责呢?
另外,何先生认为,两人道歉的态度并不诚恳,并且地铁公司的处理方式也存在问题,所以他选择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将两名女子和成都地铁公司告上法庭。
说实话,何先生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的,毕竟谁愿意担上这种污名?而且受了委屈,总要有一个释放委屈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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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被驳引争议
何先生本以为上诉后能得到一句体面的道歉,以及地铁公司正面的回应,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经历过一审、二审以及多次调解后,上诉请求被驳回了。
法院称,两名女子和地铁公司均未对何先生构成一般人格侵权,因此不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然而,对于这种结果,何先生一方肯定是不满意的,而一直关注着这件事情的网友也是无法理解的。
何先生被莫名其妙地指责为“偷拍狂”,而且还是在公众场合下,甚至为了所谓的“自证清白”,他还要被当众脱下鞋袜证明自己没有做过,是对方冤枉了他。
这难道不算是名誉和尊严受到了严重侵害吗?不算是人格被侵权?因此有网友质疑,如果性别互换,这件事情还会被驳回处理吗?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这两名女子可能只是出于误会和恐慌才做出这样的指控,法院可能是考虑到这一点,才作出如此驳回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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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谁才是最委屈的?
毫无疑问,这件事情上最委屈的就是何先生,明明什么也没做却被要求自证清白,而被爆出的上诉驳回的情况,则加剧了某些问题的严重性。
有网友质疑,驳回判决是否过于偏袒女性,导致男性在类似事件中处于弱势地位;也有网友认为,这起事件反映了社会对男性权益的忽视和偏见;还有网友无法理解,为什么会被驳回?一般人格侵权的界定标准又是什么呢?
说实话,这起成都地铁偷拍案之所以会引起万人抗议,主要就是因为这件事情背后,引发了我们对公众道德、司法公正和男性权益的深层反思。
或许大众只对“偷拍”有清晰的认知,知道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但同时,我们也不该忽视在类似事件中可能存在的误会和恐慌因素,基于此,在处理这类事件时,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避免过度指责和诋毁他人。
其次,虽然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和权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但男性或许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我们是否应该摒弃对男性的刻板印象和偏见,尊重他们的权利和尊严呢?
“成都地铁偷拍案”确实过去了一段时间,但这件事情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社会要进步就应该与时俱进,不应该用刻板印象和偏见去看待任何一个群体,只有不断地反思我们的行为和观念是否存在问题,并努力改进和完善,才能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实现真正的平等、公正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