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男子结婚10年,婚后住在弟弟的房子里。8个月前,妻子竟让他将商品房过户给自己,他提出让妻子补交10万元。妻子说,和他搭伙过日子,不会花钱买套旧房。为何夫妻俩会将利益区分得如此清楚?
10年前,32岁的李豪经人介绍,认识了带着半岁女儿的单亲妈妈谢芬。当时李豪对妻子承诺,婚后便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名字。妻子认为,李豪是个可以过日子的老实人,相识仅三个月便领证结婚。婚后,夫妻俩带着女儿,住进了李豪弟弟买的房子里。由于女儿已满10岁,想给女儿转学的谢芬,又急忙提出房子产权的问题。没想到,李家人却提出了要求,让她先拿出10万元,才能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她一气之下,便将丈夫赶出家8个月。李豪告诉记者,去年,她才知道房子不是我的,就对我态度不好。说我隐瞒她,骗了她,这个房子是她没和我结婚就买的。她愿意跟我过下去,就过户,不愿意过就算了,现在她总找我吵架,让我去起诉离婚。引起夫妻矛盾的正是这套房子。按照李豪的说法,妻子私下调查过这套房子的户主,然后,就跟他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名字。随后,李豪来到了家门口,开门的正是继女。女孩态度冷漠得不肯叫他,转头就走进里屋,但他却害怕妻子而不敢进门。他尴尬地说,她脾气很暴躁,我不敢进去,怕她会再揍我,她用剪刀剪烂我好多衣服。这是空调,外壳不知道被她用什么东西砸烂了。卧室里的木头床,也被她用刀砍烂了,布艺沙发也剪开一大条口子。去年冬天,在一次争吵后,谢芬发脾气毁坏家中许多家具。那一天,他回家看见这一切,气得对妻子动了手。随后,他就被妻子赶出来长达8个月在外居住。此时,谢芬正在洗衣服,他鼓起勇气站在妻子身后,却不敢和妻子说话,一转眼他又退回到大门口。他私下说,是她先动的手,前面我没有动手,后面我还过手,给了她两个耳光,不是很重。我们的矛盾,主要在房子这个问题。里屋的妻子也说,我没什么想法,要看他有什么想法?
谢芬表示,和丈夫如同搭伙过日子,婚前自己说的要求,丈夫一个都没有达到,不可能和丈夫继续在一起。结婚之前,丈夫告诉娘家人一年能赚几十万,她自嘲,几十万全给自己母女俩花光了。说完,谢芬转身走进了一间卧室,并让丈夫走远一点。李豪连忙走到卧室对妻子道歉,他坦言,的确自己许多做法让妻子寒了心,但妻子却不愿开门与他沟通。为了不激化矛盾,记者建议李豪先离开,回到离家不远的出租屋。李豪介绍说,我在家里面待不下去,只能住到外面,枕头发霉我扔了。也没有衣柜,衣服装塑料口袋里,电饭煲是趁她不在,从家里带过来的。她在家我拿不了,油也是从家拿过来的,炒锅和煤气灶是我买的。在这套小小的套间里,陈设十分简陋,两人就这样僵持了8个多月。都在为了那套房产户主的归属问题,不愿意妥协。从李豪的描述中才得知,李豪婚后居住的那套商品房,户主不是他本人,产权也不归属于他。他解释说,我想把房子先过户到我的名下,再加上她的名字,结果她知道了。我弟弟愿意过户给我,但是叫她先公证,她不同意。她又没给我生小孩,万一到时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就是担心这个。李豪32岁时才结婚,女儿其实是婚前谢芬和别的男人,生下的孩子。和他结婚后,谢芬一直声称不会给他生育小孩。李家人担心他太老实,怕他吃亏,这才一直对房子的产权问题,有所保留。据李豪弟弟透露,小时候哥哥因为太调皮,被父亲深度教育后,反应才变得有些迟钝,因此一直到32岁才结婚。曾经哥哥靠打工供自己上完大学,在他成家立业后,便买下一套房子给哥哥居住。弟弟表示,不在乎将房子赠予哥哥。但他担心,嫂子和哥哥没有共同的子女,还对哥哥不好,骂他是没有钱的男人。
在他心里,嫂子心思复杂,哥哥单纯,家人担心哥哥人财两空,才提出让嫂子补偿10万元,或者先去做个公证。那么,她会同意公证吗?谢芬认为,丈夫和家人是联合起来欺骗自己,明明婚前就说房子是丈夫的,婚后加入自己名字,但婚后变卦了。如果让她拿出10万元,她是不可能会要这套旧房子的,这些年,丈夫并没有给过她多少生活费。但李豪却表示,妻子在嫁给自己后,一直在家带孩子,是自己出去下苦力赚钱,帮继女交的学费。妻子不仅不领情,反而总说是他有问题,才十年不生孩子。让李豪更自卑了,每次夫妻一吵架,妻子还会给陌生男子打电话,来威胁他。妻子坦言,那个陌生男子只是自己的堂哥,自己并没有背叛过丈夫。在心理专家的开导下,终于,李豪愿意和妻子沟通房屋的产权了。他决定先说服家人,加上妻子的名字并搬回家住。夫妻之间一旦出现问题时,无论性格多么强势,也不能说出伤人自尊的话,这样只会让夫妻感情渐行渐远。沟通才是夫妻感情桥梁的纽带,不要因为闹矛盾,怕低头而不敢认错,让婚姻出现裂痕。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夫妻相处不要太计较付出和得到成不成正比,这样才能家和万事兴,守得云开见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