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信阳市一中
招生
公告
根据《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的通知》(教体基(2024)124号)以及《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基(2024)1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根据平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符合本学区范围内、具有平桥区户籍或学籍、符合区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校入学的、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①南京大道以南,平中大街以西,平桥大道以北京广铁路以东(平桥区域)。
②平中大街以东的油脂厂、市六高、林业局、区一小、市第四医院等单位以及啤酒厂、区党校、种子公司、财政局、乡镇企业局等原办公地点及其原家属院。
三、流程及所需资料
报名及领取通知书时间
1.8月6日至8月8日,户口、房产在学区内的学生资格审查;
2.8月9日至8月10日,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在学区内的学生资格审查;
上午:7:30-11:30;下午:3:00-6:00
3.补报时间:符合条件但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可于8月20日补报。
4.请于8月25日(周日)凭报名编号到信阳市一中下院笃学楼(7号楼)一楼,领取录取通知书。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
市一中下院笃学楼(7号楼)一楼登记报名。
报名登记注册材料准备
(一)适龄儿童户口在入学地:
有户有房提供:学生及父母(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
有户无房提供:学生及父母(监护人)户口簿,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适龄儿童户口不在入学地:
1.无户有房提供:学生及父母(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
2.无户无房提供:学生及父母(监护人)户口簿,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入学地的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如无法提供居住证,需提供以下三项:①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户口簿。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③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三)特殊情况
1.各类优抚对象、照顾对象子女按照相应政策提供材料,不在上述范围。
2.居住单位公房、私房但已被合法拆迁等个别特殊情况,由区政府拆迁指挥部门提供材料。
3.自己实际拥有且居住的无产权的房屋由社区或单位提供证明,学校入户调查核实或通过提供水、电、气缴费清单等材料佐证。
以上相关材料信息由学校对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
报名流程
校门口自觉有序排队取号→登记处领取《学区内学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和承诺书,自带笔填写登记表、承诺书→到窗口出示报名号、审查注册(材料不符合的保管好排号,补充准备材料,再进入校园办理)→离校。
特别提示:
1.请将《资格审查登记表》置于最上层,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请家长自备档案袋,封面上注明孩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所有证件验原件上交复印件,其中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复印件存档不再退回。
2.根据报名号前往窗口等待审核人员详细审验、登记。审验通过后,家长保留报名编号,凭登记时的编号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凡报名登记的学生,我校将于8月组织入户逐一进行核查,经确认符合学区内入学条件的予以录取。
4.如我校容量难以承载,将汇总上报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分流至有空余学位学校。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一:信阳市一中:0376-3776370(上午7:30-11:30;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二:关注信阳市第一初级中学公众号。
(本简章由学校负责解释)
来源: 信阳市第一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