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围同学都在抱怨毕业即失业的时候,黄亦玫也再纠结考研的事情,她不想考,可母上大人却坚持让她考。
她从小就是个被宠爱长大的孩子,小时候学兴趣班,高考填志愿,大学选专业都是自己做决定,哪怕父母反对,最终还是会顺着她。
就算作为清华大学教授的妈妈让她继续读研深造,她要是下定决心去工作,也没人能拦住她。
所以当她在一打公司简介中一眼瞧上了青廷后,立刻决定去面试了。
一轮面试顺利通过,二轮复试后她就被通知可以上班了。
作为刚入职的新人,她的职位是总经理助理,一个帮经理打杂的活儿,可她却很快受到重点培训,一跃成了策展人。
事业的蒸蒸日上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提拔,一向对人冷淡的苏总管对她很照顾,总经理缇娜也很喜欢她,点名要培养她。
这是为什么呢?作为新人的黄亦玫为什么能如此幸运?
关键离不开三点。
1,
第一次面试,黄亦玫在登记个人信息的时候,被墨汁弄脏了白色衬衫。
她借用洗手间处理的时候,碰到了用丝巾点缀白衬衫的苏总管,她甜甜地叫了句“姐姐”,向苏苏借来了丝巾遮挡尴尬。
遇事不慌,不抱怨,巧妙运用周围环境,创造资源进行补救,这样的心态是每个职场人必须的。
黄亦玫在借丝巾的时候,保证要把丝巾干洗后送还回来,还要留苏苏的电话号码,可苏苏却说送她了,不需要还。
黄亦玫却在入职不久后,买了一条新的丝巾,系在了苏苏的脖子上。
当然,她并没有为了讨好苏苏而买一条高端奢侈品,而是买了条很普通的。
在苏苏的极力拒绝下帮她系在脖子上,一边系还一边说,自己现在工资低没钱买好的,等以后升职涨薪了,再送她一条好的。
我相信苏苏在借出那条丝巾的时候,是真心想送给黄亦玫的,也没想过要让她还,毕竟那条丝巾在苏苏的购买能力下,的确不值什么钱。
可黄亦玫并没想过要占便宜,也没想过要借机讨好,送条更好的。
苏苏是黄亦玫的主管,也是同事,同事之间就应该有借有还。
苏苏请黄亦玫吃加班时的三明治,黄亦玫带她偷喝老板的洋酒,从同事到朋友,友谊在两个人之间就慢慢产生了。
作为朋友,苏苏在以后得日子,对黄亦玫帮助很多。
可若是黄亦玫当初占了苏苏这个小便宜或者送个昂贵的东西借机讨好的话,我想肯定会引起苏苏的反感吧!
2,
黄亦玫上班没几天就听到老板发飙,老板要吃饭时,她听到老板说自己的幸运色是红色,霉运色是黄色,立马自作主张用苹果换掉了盒子里的玉米。
了解到老板的需求和想法后,她利用下班时间搜集资料,想各种方法进入会场,去寻找一个压根儿没见过面,甚至都不知道长什么样的人。
不管过程怎样,她最终帮老板见到了想见的人,并促成了这次合作。
老板喜欢什么样的员工,就是黄亦玫这样的,虽然不是自己分内的事情,却总想努力做些什么来表现。
老板在准备培养她当策展人的时候,苏苏还不理解,说下头的员工都说老板对黄亦玫太偏心了。
可老板却说,每个人的花期都是有限的,像黄亦玫这样有冲劲儿的就应该放到前线去狩猎。
你若只图安稳,便不会有太大进步,碌碌无为注定不会被看见。
事业与爱情不同,爱情里你可能付出得不到回报,但当你把精力用在事业上,绝对会收获很多。
玫瑰那么美,那么优秀,还是被一次次伤害。
所以啊!女人谈什么恋爱!好好搞钱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