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易,刚刚目睹了一桩杀人案。
1.
南缺时常被叫做暴力城市,其下县城南部县更是被誉为小香港。是的,和九几年年古惑仔横行的香港一样乱,动辄杀人砍人。
我就生活在这个暴力的县城,由于成绩不好,读的是三个城区中学里最差的三中。
因为差,所以管的也烂。打架斗殴、偷盗买卖等等学校这种事情比比都是,包括我也敌不过环境,被这氛围同化成了个混混。
所以,毫不夸张的说,我们这个学校的存在就是为了暂时管着我们这些小混混,免得流向外界危害社会。饶是如此,县城监狱被押的少年犯有百分之九十都是我校出生。
当然,我这么清楚,肯定也进过局子。
原因是校内斗殴火气上头,板凳的凳腿我卸下来,呼在了来劝架的老师头上——还好我还有点理智,没敢用力,但这还是给那老师头顶开了道口子。果然,冲动是魔鬼。
事情被校方扩大,毕竟学生间斗殴再怎么是他们的事,只要不闹出人命就行。而殴打老师就不行了,是对学校权威的挑衅,很可能会造成其他混混的模仿,所以不处理我难以立威,故此我成了杀鸡敬猴的那只鸡。
于是,我被送进了拘留所,拘留四天。
按理说敲的那下算是轻伤,若是严纠我肯定会被送进少监所。但老周宅心仁厚,选择谅解了我,要不是得给个学校交代,我估计连这四天拘留都没有。对,那老师姓周。
在拘留所的四天很快就过去,放出来的时候是老周开着摩托接的我,让我又感动又惭愧——他没多少头发的脑袋还包着纱布。
他说,你这灾舅子拷我这下还寡疼,要不看你平时历史学的还过得去,老子早把你撵了;你现心也莫焦,我不怪你,你成绩努把力还是能考个孬本科或者好点的公办……
我沉默,两只手按在摩托后椅两侧,任由风打在脸上、吹进眼里,搞得我眼睛与心都发酸涩,莫名的惆怅堵在心口。最终,这异样的情感只变成了我嘴里一句谢谢老师。
妈了个巴子,老周说,你这鬼迷日眼的只有读书一条路可以走,等你龟儿慢慢想!
2.
老周是个好老师,但我不是个好学生。
回学校后,自然还是得了个留校察看的处分。当然,这处罚对我来说不痛不痒,反而因此让我威望(贬义)大增,用老周的话来形容下,我是从小混混成了个混混头子。
一开始,我还是有点享受这种被拥簇的感觉,但慢慢地却又觉非常傻逼——狐朋狗友、三五成群的厮混着,动不动就抽烟喝酒唱K。包括些女生也贱的嘞,私生活混乱。
在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里,我的高二也结束,没有任何收获。不过好在我一直对老周怀有感恩之心,故此历史、政治都努力在学,矮子里充高个,我努力留在老周班上。
或许,我大概是一直记着老周的话。他叫我能学尽量学一点,考个三本或是公办大专都行,总比毕业即失业、在家啃老好。
而升到高三后,我似乎清醒了许多,脑袋里也莫名勾勒出对人生的规划,所以也开始了努力学习和健身,逐渐脱离原本圈子。
家里人对此也非常高兴,尤其是从小放养我的父亲,他说我算是浪子回头。随后我说是老周把我引上正途,你买点烟酒谢他。
我爸他答应了,不过继母脸色变得不好看,毕竟我让我爸花的钱没用在她身上。不过看着她脸色,我倒是瞪了回去,毕竟我能变成这样也离不开她给我在家穿的小鞋,导致我爸晓得了后一直对我报有亏欠感,所以才容忍我肆意妄为,甚至干出些出格的事。
后面,我带着给老周买的烟和酒去了他家拜访。路有点远,算起来城东到城西,大概十几公里的样子,好在从高一就处的好哥们张南开摩托把我送了过去,只是途中突遇暴风雨,让我们不得不留在了老周家过夜。
老周挺热情的,他从冰箱里拿出碟卤牛肉,又觉得不够我们这三个大男人吃,于是又决定下厨做点菜来下酒。我拉着张南给老周打下手,和他边摘菜边聊学习和家常。同时各自吹着牛皮,把话题往人生后路上引。
我心里有些忐忑,问老周说:你觉得我这人生还有救吗,整天浑浑噩噩的混着,真的没个学生样,我都不晓得毕业了该干嘛?
张南也跟着问,同时还打听着我们两个这成绩考什么学校合适,最期望的是个好点的公办大专,三本也行,但总觉这里面还没大专能学到的东西多。二本?想都不敢想!
老周没着急回答。他只是从怀里掏出烟盒想取根抽口,但又记起我和张南两个都不抽烟,便又收了回去,然后慢悠悠道——
“你们去当兵吧,这条路挺好的。”
3.
那一夜,老周为我们详细讲解了关于当兵的很多政策,尤其是大专生参军三等功保本、二等功保研这例子,我们不心动才怪。
当然,在此之前我和张南必须得把之前记的过找机会消掉,再申请入团什么的,所以比较难搞。不过,老周他表示愿意帮我们写材料来消过,前提是保证以后再也不犯。
我们两个笑着答应,但谁又能想到,自打我听到三等功保本这个消息后,我心里升起了许多邪念,直到我目睹了一桩杀人案。
那是在冬日的早晨,我习惯早起跑步上学,在滨江路附近时常路过的公园处听到了微弱的呼救声,但转瞬即逝,听不真切。
我记得当时雾很大,天也黑,只能依稀看着一道人影胁迫着另道人影挣扎着向山上去,看样子像小混混持刀抢劫加侵犯——这是我妄加揣测的猜想。事实证明我猜对了。
当然,在某个瞬间我想过报警,但却记起了老周嘴里的三等功,所以我打算自己来个见义勇为,争取入团或者落得个见义勇为的褒奖,如果能获得个人三等功更好。
保险起见,手机被我调成了静音,书包也被扔了下。我蹑手蹑脚的借着繁茂的树木向上跟着,距离适中,这样被发现也能跑。
然而,我听到了声惨叫,在此之后只有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音。这时我瞬间热血上头,就近抄着块石头就往上冲,然后想要见义勇为……然而,我还是来晚了——
浓郁的血腥味充斥着我的鼻腔,粘稠的液体顺着坡路往下流淌,那女子好像死了。
更令我震惊的是,此刻女子的尸体被男人摆成了“几”字形实施侵犯,让我三观炸裂,但也因如此,我才很容易的在树林中追到他并用石头砸得失去行动力,然后报警:
我叫何易,刚刚目睹了一场杀人案。
凶手已经被我制服,地点在好像是凌云山公园东门靠凉亭处,请务必快速出警……
警车很快到来,这是我印象中出警最快的一次。后面我才知道,警察们在杀人案远比寻衅滋事或偷盗抢劫案上来的最快。
之后,我请假了两三天,在警察局录过口供和采证结束时,我获得了见义勇为的褒奖;同时,学校也大肆宣扬我的勇武,在取消处分后,甚至单独拉上了横幅在门口。再后来,我考上了个警专,然后挂学籍参军。
我的人生走向预想的道路,可以说是180度逆转,不过,我向张南讲了另一个版本。
黑暗,惊悚,就连我偶尔都鄙夷自己。
4.
我讲的时候,我和张南已经服役在南部战区某部炮兵部队,都只是普通大头兵。
好在我和他都因些原因得了三等功,保本有望。所以,在这最后服役几个月时间里,我们都没有像往常那么苛刻要求自己。
看完了,还有这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