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醉酒骑车,车速过快撞向了路边的电动车,伤势过重身亡。大爷家属竟状告电动车车主张大姐,并要其赔偿66万的损失,张大姐真是比“窦娥还冤”。那么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案情回顾】随着假期临近尾声,商家纷纷推出更为优惠的促销活动。张大姐也趁着这个机会,骑着电动车前往打折的服装店,准备购买一些新衣服。
到达目的地后,张大姐发现停车位的台阶较高,无法将车推上去。于是,她选择将车侧着停在路边,同时拉起后闸保持车位稳定。然而,这一决定却让她遭遇了不幸。
在导购员的介绍下,张大姐开始挑选合适的衣服。然而还没来得及动手,一声巨响突然响起,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
一个喝的醉醺醺的大爷,由于车速过快当场撞在了张大姐停在路边的电动车上。
如果是正常情况,撞到停在路边的车辆,最多是一方摔倒受伤,因为电动车的冲击力并不大。
但这大爷喝的太狠了,骑车没准头,猛的一下撞上去,车都撞散架了。
张大姐的车也受到不小的损伤,大爷更是被弹射到水泥地面,鲜血流了一地。路人见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可惜的是,大爷伤的太重了,不治身亡。
这下张大姐可倒了霉了,因为撞的是她的车。果不其然,民警通知她,大爷不治身亡,她需要支付对方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后续所有费用。
听到让自己赔偿大爷,张大姐顿时火了,自己车被撞坏了还没找对方要修理费,凭什么找自己要钱?一个醉驾的还有理吗?
越想越气,越想越委屈,越想越冤枉,于是张大姐找律师咨询。但是律师给出的解决办法也只是找对方家人和解,可明明是自己被冤枉,凭什么要和解?
但死者家属一副不给钱就没完的态度,甚至多次登门恐吓并辱骂,让张大姐必须给钱,一分都不能少,不给就让她好看。
就这样,矛盾愈演愈烈,终于闹到了法院。
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张大姐一口咬定死者家属讹人,她怎么可能承担66万元的天价赔偿。
但是死者家属则抓住张大姐停车违章的问题不放,不管其他只是要钱。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死者承担70%的责任,张大姐承担30%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
死者家属嫌赔的钱少,选择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初审结果。
【核心问题】为什么张大姐需要赔偿?为什么醉驾的大爷不用承担全责?
【以案释法】首先来看张大姐为什么需要赔偿的问题。其实出于大众的心理考虑,张大姐确实是非常冤枉的,她本不应该造次横祸,但法律始终是法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明确规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违章停车的,会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违反交通安全法律停放的,可以指出其违法行为,若妨碍他人通行的,则会被处以罚款。
前文提到了,张大姐本意是将电动车停在服装店门口,而服装店门口也是有停车位的。但她并没有将车辆骑到停车位停放,而是贴在了路边上停车。
虽然这种停车方式在常人来看没什么影响,也没人会往上撞,但意外总会在不经意间发生,从而酿成悲剧。
因此,张大姐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违章停车,需要对本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来看醉驾的大爷为什么不需要承担全责?
关于这一点,其实也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大爷醉驾撞到了张大姐的车辆,车毁人亡,正常来说都是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然而,没办法,谁让张大姐的车在路边停着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喝酒后骑行电动车依然属于醉驾,是违法的行为,不论是自行车、电动车、还是三轮车,但凡喝酒后驾驶的,都属于醉驾行为,需要接受处罚。
很显然,大爷的行为构成了酒驾。
但毕竟出了人命,再加上张大姐的电动车违章停放,原本需要自行承担的百分比责任,被减轻成了70%。
而张大姐也因为停车不规范被叛承担30%的次要责任,并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
这里再说句题外话,虽然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但是死者家属的行为是否又真正合理呢?
前面提到了,死者家属不止一次去张大姐家登门辱骂和恐吓,给她的生活带去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这种行为明显在客观上构成了《刑法》中的恐吓罪。
结语由于人道主义让张大姐赔偿死者家属20万,但这笔钱依然不是小数目,更别提死者一家还嫌少。
在此只能衷心希望类似的悲剧可以减少发生,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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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停车不规范,就算正常停车,停在停车位就没事了吗?主要中国还有人道主义这条例,你没错都要给钱。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有火你憋着。
这下把这家属乐坏了,这老不死了终于给家里赚钱了[病了哦]
越是这样判决,讹人的才会越来越多,让道德沦丧,已然丧失底线。
看似合情合理,实际就是增加矛盾。电动车保有量这么大,很多地方没有停车位的,停哪?
问题是,如果开小车酒驾出交通事故,直接酒驾全责,那老头是比酒驾更严重的醉驾,反而不用负全责,这是什么道理?难道真的是谁死谁有理?
这要么就是编的,要么就是南京的。
醉驾不是全责吗?
如果不是电动车,而是直接撞台阶上死了怎么算,找谁算?
人道主义赔偿,这是哪个2b发明的词组?人道主义是爱心,赔偿是对错误的惩罚,这也能放一起说,也是无语了
20万太多了
死人家里敲诈多少就赔多少?
酒架负全责
发死人财
这是绝对是编!!!醉驾致死,全责!不是谁死谁有理!!!闯红灯被撞死都是白死!
乱判葫芦案……
国家给每位平民指条发财路,谁是下个倒霉蛋?
必须赔,二十万天地银行通用币,烧给它,记得多出那些给它们家人用[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家属告完违法停车,在告电瓶车厂商,再告服装店,再告路政,再告和死者一起喝酒的,这一圈下来弄几百万牛逼了。
如果是这车买啦保险,回是什么情况?
公路上一个香蕉皮摔死了大爷,请问大爷的家人是找卖香蕉的还是环保局还是路段的环卫工人还是路过的老百姓,太TM笑话多多
南京法官的判案思维模式,你不停车在此,他自己怎会撞死。
老头儿老太太们:欧耶!那个所谓的“人道主义”又能让我们“发挥余热”啦!
老人死亡原因,并不是车祸受伤所致,酒精中毒诱发基础病等
假如这位大爷撞到了马路牙子,马路牙子就倒霉了
谁死谁有理[呲牙笑]
谁死谁有理谁摊上谁倒霉,正如司马懿评价孔明,我能料其生不能料其死,奇才[抠鼻]
就是这么不公的判决,才造就了越来越多的敢死队[笑着哭]
我老家的一个,自建楼,底楼用来停车,有个背时娃儿晚上喝醉了开飞车,撞破他家大门撞车上死了,他家还被人道了五万呢!这找谁说理去?
好 知道了 碰瓷的也知道了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电动车是张大姐的?
责任是这样划分的吗?如果死者家属索赔一千万,那杞不是要赔三百万?明显有失公平
交通法就是个笑话!!!
赔个屁自己做的死了怪别人,法律要是判了那就搞笑了
公开的索赔很正常
出于人道主义,应该赔2千就行了,或者把电动车给死者!
不撞电动车以他的车速就能活吗?一个人什么都没做就得赔二十万谁还敢活着,谁知首自已哪天碰上倒霉的事。
这不是酒驾全责啊?
这样情况会有越来越多靠这个发家致富的年轻人!
很久以前的新闻了,确实是真事,教训就是活的农村人不值钱,死伤的农村人很值钱[得瑟]
法院,哎。自己不长眼,还怪别人挡到。
直接走人,车不要了
怎么办
若醉汉在不平的公路上摔死,因公路局不修平公路,公路局要负责吗?
要死还讹人,天理啊!
违停仅是行政责任,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笑着哭]
这就是传说中的谁死谁牛逼[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赔得起就忍吧,赔不起就骑车去撞他家!
把路政告上,他不修那条路不就没事了。把卖电动车的,造电动车的也告上,没人造没人卖不就没车祸了。酒厂,卖酒的也告上。哦,顺便把他父母也告上,要不是他们,不就没他这人了,那就更不可能有车祸了
什么叫道理,什么叫天理,现在只有老百姓才知道!
乱停车担责没毛病
赔偿比例其实还算合理,可是金额不对吧?都大爷了凭什么30%还要20万?。我同学的父亲10几年前被体制的车撞死,40岁的壮年,才赔30万。
和稀泥!如果是个行人在那里站着呢?是不是也要赔钱?
人道主义是个屁!想讹钱直接说。
有钱买法拉利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判罚就是和稀泥
机动车处于静止状态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不负责任。参考这样的规定处理可能更会理。
酒驾不应该是全责吗?[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