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村支书4次被党纪处分仍在职,镇纪委回应:没达到撤职程度

观看人王叔 2024-12-19 20:10:36

文|王叔

编辑|春晓

俗话说得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据极目新闻、大皖新闻12月17日报道,连云港赣榆区沙河镇八里场村的村支书董某某,四次被党纪处分目前仍在岗。

那么,到底有什么内幕?还是当地不作为?

董某某本人出来回应称,之前是村经济的特殊情况,自己确实存在被处分的情况,也已经过了处分期。

据当地纪委回应,对董某某的处分比较轻,与八里场村的特殊情况有关。另外董某某没有达到撤职程度,他们也不能单独将董某某免职!

我们先回回顾下简要的事件经过,被举报的对象是连云港赣榆区沙河镇八里场村村支书董某某。

据举报称,董支书这几年可谓是“屡教不改”,先后四次被党纪政纪处分,却依然在村支书的岗位上“稳如泰山”。

第一次,是2008年,董支书还是村经委主任,就因收取村民社会抚养费却“中饱私囊”,未上交且未开具正规收据,被第一次党内警告处分。

时间跳转到2017年,董支书组织党员冬训,本是好事一桩,却因给党员发放4000多元的补贴,违反了八项规定,这笔钱后来还通过村账目报销。

第二次,2018年,董支书又“故技重施”,将村集体出售的玉米、白菜以及他人赞助的环境整治费共计1.4万元竟然又“不翼而飞”,未入账目。

直到2019年区巡查组的到来,这笔“糊涂账”才浮出水面,换来了他第二次“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第三次,如果说前二次是“小打小闹”,那么2020年的这次,可以说金额巨大,村干部将渠道承包费、村集体小麦、水稻出售款共计69248元用于账外开支,对此,2021年董某某第三次“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第四次,则是在2021年,村里清淤的泥土被违规销售,相关人员赔偿村里1万元,这笔钱又“不翼而飞”,没入账。更过分的是,他还未经公开发包,就将村集体22亩土地承包给了村干部。这一次,董支书被政务警告处分,算是“四度闯关”。

而董某某被党纪处分了3次,政务处分了1次,却仍然还在职,对此,村民认为他难以服众!

对于村民的质疑,当事书记本人董某某出来回应了,承认自己被处分的事实,并表示这些年村子确实不容易,账户被冻结,村里进账、支出都受阻。

他承认自己在财务上“走了弯路”,但也因此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已过,他愿意“洗心革面”,继续为村子服务。

董支书还表示,自己是否适合担任村支书,应由上级党委政府调查处理。

对此,有记者采访了沙河镇纪委工作人员,从纪委的回应中,总结下大致几个点:

其一,董支书的处分记录确实存在,但每次处分都有它的理由,原因是涉事村的现实情况导致。

其二,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警告,这些处分都有期限,分别是一年、一年半、半年,目前已经过了处分期。

其三,董支书虽然“屡教不改”,但每次都没达到被撤职的程度,所以对于是否“留任”他们也是按规矩办事。

对于董支书的“自我辩护”,村民们却“不买账”。

他们认为,董支书四次被处分,说明他“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村子经济状况不好,不是违纪的理由。

村民们希望,上级部门能“擦亮眼睛”,对董支书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给村民一个“明白账”。

董支书四次处分仍在职的事件,不仅引发了村民们的热议,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石,村支书作为“领头羊”,更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为村民树立榜样。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董支书这样的“屡教不改”者,我们不能因为其“特殊情况”而“网开一面”。

相反,应该加强监督,严惩不贷,让基层治理“正本清源”。同时,也要建立健全村支书的选拔和考核机制,确保基层“风清气正”,让村民们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总之,基层治理不是“儿戏”,村支书更不是“铁饭碗”。只有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才能让村子走上发展的“快车道”,让村民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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