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向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鹤镇(原朝真乡)龙文村六组,去年,已经向相关方面反映了将农田改鱼塘一事,当时回复说后面会改回去的。
这位网友还表示,农田改鱼塘一事,如今都一年时间了,不仅没改回去,还硬化了。为此,这位网友直言:这样将农田改鱼塘可以吗?后面恢复就没人跟踪吗?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保护耕地是每位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据有关法律人士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文字整理:羊波(省级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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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骅(实习)| 编审: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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