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公安干得漂亮

午后阳光茶语 2024-10-02 03:06:53
快侦多破即挽!聚焦民生案,倾力护平安!

群众“心头事”事关“大民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延津公安始终关注民生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01

小案快破不打折

文岩派出所6小时追回被盗手机

9月20日11时许,71岁的刘奶奶来到文岩派出所报警,称其放在三轮车布袋里的手机被盗,价值1500元。接报后,值班民警根据刘奶奶提供的信息,通过查看视频监控锁定了李某,并于当日下午5时许将违法行为人李某抓获,从其家中找到被盗手机。经询问,李某对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02

有“盗”必擒!

刑侦大队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

9月21日18时许,潭龙街道办事处的村民张某报警,称其家中柜子被撬,柜内4000余元现金被盗。刑侦大队民警通过连续奋战,于24日下午2时许将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审,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其跳墙入户撬盗衣柜48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03

市县联合迅速反应

塔铺派出所6小时抓获盗车嫌疑人

9月24日11时许,塔铺辖区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停放在驾校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价值3000余元。塔铺派出所民警通过查看周边监控,发现嫌疑人驾驶被盗电动车驶往市区方向,后在市公安局情指中心的支持下,于当天下午5时许,在新乡市火车站附近将嫌疑人李某抓获。通过不懈查找,民警在市区一路口处将电动自行车找回。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

不管是出门在外,还是家中存放有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的,都要提高防盗意识,增强防盗措施,切勿因疏忽大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财产损失。

0 阅读:0
午后阳光茶语

午后阳光茶语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