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垣酒业第33类“图形”商标复审胜诉

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 2025-02-17 17:17:44

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5948852号“图形”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第42140489号引证商标已被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若该商标经程序依法被撤销,那么就不再是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权利障碍。

二、申请商标是由“麦穗”、“圆圈”、“酒瓶”、“弧线”元素设计而来,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图形设计、含义等方面均不同,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1、从商标的构成、整体外观、图形设计上分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是由“麦穗”、“圆圈”、“酒瓶”、“弧线”元素设计而来,外侧轮廓是由两株弧线形的麦穗构成,其酒瓶及弧线位于圆形线条之间;酒瓶为圆形设计,瓶口向右上角倾斜。

引证商标是由一个圆圈、一个半圆设计而来,笔画较为粗壮;圆圈位于商标左侧,半圆位于商标右侧,开口朝向左侧。

2、从商标的含义上分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的含义为:申请人将麦芽及其他谷物等原料进行酿造。其产品(酒)具有浓郁的麦芽香和独特的口感,希望能够赢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引证商标仅仅是由圆圈、半圆设计而来,无其他实质性含义。

三、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以及精力,对申请商标的长期广泛使用不仅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而且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使申请商标已经具备了商标的显著特征与识别作用,所以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5948852号“图形”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图形”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我司律师双方含义、特征、呼叫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处理,最终使申请商标予以成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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