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过电了几条小鱼,这就违法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在东伏河边被警方逮个正着的违法行为人吴某某竟然还为自己狡辩。
“电捕鱼是违法行为,不仅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很大,捕捞者一旦不慎掉入河里,后果将不堪设想。”该局民警曹学存向记者介绍。
民警现场将吴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经查,吴某今年53岁,家住东伏河水域附近。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吴某某终于承认,其也知道电麻鱼是违法行为,但因侥幸心理,仍尝试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又考虑到吴某的认错态度诚恳、情节轻微等情况,吴某被警方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作案工具予以收缴。
警方提示:违法捕捞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在日常生活中,市民们如果发现电捕鱼违法行为,应及时拨打110报警。